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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看过美剧《别对我说谎》的人可能会注意到一个情节,就是当警察对莱特曼博士说嫌犯不会回答任何问题时,莱特曼博士表示,不需要他回答问题,言外之意,只要通过观察嫌犯的表情,就等于嫌犯已经回答了问题。因此,问题的答案不在嫌犯的语言里,而在他的表情里。这意味着,如果想找到需要的答案,不用通过耳朵听,只要通过眼睛看就可以了。
我们常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或者经常听到别人说,我只相信我眼睛看到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语言的不真诚、虚伪和欺骗性。我们会被别人一时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变得飘飘然,进而转化为一种骄傲自满,成为别人攻破我们思想堡垒的软肋。对于这样的“糖衣炮弹”,我们要有能力抵御。否则,自己的利益恐怕就会面临蒙受损失的危险。“忠言逆耳利于行”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指的就是耳朵听到不如眼睛看到。故此,识人读心千万不能光用耳朵听,还要用眼睛去看。
对于语言的偏差性和以讹传讹造成的误解,《吕氏春秋·察传》里记载的一个叫“打井得人”的故事可以说明。
据说宋国有个姓丁的人,因为家里没有井,打水需要到外面去,所以家人就决定长期派一个人到外面。后来他家自己凿了一口井,姓丁的逢人便说:“我凿了一口井,得了一个人。”大家听他这么说,便按照他的话传扬出去,说:“丁家凿井得了一个人。”一传十,十传百,一直传到宋国大王的耳朵里。
大王觉得很奇怪,便特地派人去问丁家,你们怎么凿井得到的人呀?丁家的人回答说:“我们是说自己凿了井之后,就不用派人长期在外面负责打水,等于省下一个人的劳力。这不跟得到一个人是一样的吗?我们并没有说从井里能打出一个人啊!”原来大家人多嘴杂,把事情的本来面貌都传走样了。
这个故事说明,那种听风就是雨,人云亦云的做法是不对的,从辨明事实的角度来讲,也是有害的。故此不能轻信传言,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私人的小事,无根无由的谣传还是不要轻信为好。所谓“耳闻之不如目见之”,就是这个道理。
在利用微表情破案的过程当中,侦查人员也不可能根据嫌犯的语言来判断他是否就是要找的对象,因为语言最具欺骗性、最能掩盖事实真相。所以,案件的侦破工作,要依赖对嫌犯行为举止、表情神态的观察才能揭开面具,攻其要害,达到获取真相的目的。
民警们在社区走家串户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过程中,练就了一身硬本领,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读心技巧。他们就像TVB剧里的阿sir一样,在深入群众的过程中,通过微表情掌握社情民意;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找出可疑分子。他们的读心招数等于是《别对我说谎》里面理论的实践应用。
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大约8点钟前后,民警李永志在大兴社区进行常规入户走访,发现有一户居民任凭他怎么敲门,就是不开门。结果他这么一敲,把隔壁的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敲出来了。老奶奶颤巍巍地跟他说:“他们好像不在家。”李永志观察老太太的神情,发现夹在门缝中间的她眉头紧锁,眼角上扬。看见老奶奶的表情,李永志提议到她家里坐一坐,老奶奶便让他进来了。
进屋后,老奶奶告诉李永志,隔壁住的是4个年轻人,租的房子,白天不在家,一般晚上12点以后才回来,她也觉得很纳闷,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李永志得到这个线索之后,当天晚上12点左右进行了二次回访,正好撞见这4个人回家。李永志观察他们的表情,发现他们心神不宁,其中有两个人的眼神还飘忽不定,不太敢跟他对视。进屋以后,李永志先扫了一眼屋里的情况,发现这里堆积了很多高端家具和设备,确实很可疑。他说:“把你们的身份证给我看一下。”4个人可慌了神,其中两个人根本拿不出身份证。就这样,他们被带到派出所核实身份。
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其中两个拿不出身份证的人有盗窃前科,目前属于无业游民状态。在询问过程中,他们对答如流,显然是惯犯,想从语言上找破绽和线索难上加难。而通过观察他们的表情动作,是可以看出一丝破绽的:他们时不时摸摸鼻子,或者扯一下衣领,显出心虚和撒谎的迹象。这表明,他们在语言上有丰富的应对经验,但在由大脑边缘系统指挥的微表情方面,却不够“专业”了。毕竟人类的微表情不仅普遍存在,而且无法遮掩。
在这一点上,民警高福全也是深有体会。作为沙坪坝区的警官,他经常接到市民的举报。有一次,有人举报他们所管辖的社区有诈骗犯在活动。除此之外,其他的具体线索一点也没有。高福全只能通过监控录像来排查。一连几天下来,案件的侦破有了进展。他注意到一个中年男子,穿着体面,拎着一个公文包,经常从同一辆大巴车上下出入。
对善于伪装的骗子来说,是不可能从他嘴里得到什么可靠信息的。高福全知道,很多人都会长期坐一辆大巴车,但大多只是为了上班通勤。可这名男子下车后,却不是面无表情地怀有一个目的地般地向前走,而是周旋于附近的地点,目标不在脑子里,却在跟随人群的眼神里。
他经常同陌生人搭讪,形迹可疑。在确定目标之后,高福全立刻赶到现场,而且故意穿正式着装,穿过人群逐渐向男子靠近,并暗中观察他。那个男子发现后,目光游移,逃避着高福全的注视,且赶紧快速逆着人群向前走。他仍旧拎着公文包,行色匆匆,仿佛想快速逃离警察的监视。看到他这样的举动,高福全更加确信,他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立刻通知警方将其抓获。
当对这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他一会说在附近住,一会说在附近上班,总之不说一句实话。虽然前言不搭后语,可以让人判断出他在说谎,但也折射出语言的可信度极低这一事实。因此,如果仅仅依靠嫌疑人的语言来判断,而没有微表情和读心术的支援,破案的难度可想而知。经过一番询问,嫌犯哑口无言,终于承认自己的确是在从事诈骗活动。
除了不要盲目相信耳朵,而更应该相信眼睛看到的之外,需要注意的另一点是,在观察别人的时候,切不可把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融入其中,这会严重干扰一个人的判断力。
《别对我说谎》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莉亚·托勒斯由于童年遭受有暴力倾向的父亲的虐待,形成了一种固有的、僵化的观念,就是罪犯不可能改邪归正,具有暴力倾向的人不可能改变,他们永远并一贯是那个样子,别指望他们会改好。在这种情感因素的作用下,她不相信一个嫌犯能真正改变,所以认为警方不该释放一名可以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犯人。
而她的上司莱特曼博士,由于没有这种可怕的童年经历,未被眼前的“蛛网”蒙蔽,所以宁愿相信那名犯人已经改过自新,跟从前的他不一样了。事实证明,在面对别人复仇的枪口的威胁时,那名犯人确实改变了,至少暂时是这样。
而伊莱·洛克尔也有同样的经历。他因为对需要调查的女作者充满异性的好感和吸引,所以曾一度相信她书中写的故事的确都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可莉亚·托勒斯由于是女性,没有这种因为喜欢而产生的偏见,因而能观察到女作者撒谎的迹象。
后来,果然不出托勒斯所料,女作者确实写了一本不实之词。虽然她强调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世人知道她的国家和人民遭受的苦难,但谁又能确定她不是为了想出名而撒谎呢?
由此可知,即使用眼睛看到的东西,也要力求剔除心灵的“蛛网”,否则,即使你看到,也恐怕会视而不见,因为真相被你的偏见和强烈的感情色彩蒙蔽了。
2。见微知著,明察秋毫
见微知著,即见到事情有苗头,就可以推断其实质和发展趋势。这个词汇出自《韩非子·说林上》,“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
明察秋毫,则用来形容人的目光敏锐,能把任何细微的事物看个清楚,形容人有洞察事理的能力。要做到识人读心,令那些不足为信的人无所遁形,一个人就需要锻炼自己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的能力。
很多人对身边人的基本表情不做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但也能察觉到某人的笑容很尴尬,很勉强,像是装出来的。人们的这种感觉是正确的。人类的基本表情,比如微笑、痛苦、悲伤、愤怒、厌恶、惊讶等,都可以伪装,但微表情却不能。
微表情虽然短暂,很多不足15秒,却可以脱离大脑皮层的束缚,受大脑边缘系统的控制,暴露出人的真实情绪和动机。
古人说,蛇床草看上去跟蘼芜相似,赋跌石又被很多人错看成是白玉,这同人类中的虚浮伪诈之徒被错以为是良善之辈有共通之处。故而,在考察鉴定一个人人品的时候,应该持谨慎的态度细心分辨观察,才能去伪存真,揭开他们的假面具。
在测谎方面,无论中外,都曾受到科技力量的极大影响。西方人笃信科技的力量,发明了测谎仪来辅助破案。他们把测定呼吸的仪器围绕在嫌疑人的胸腹处,把血压仪绑在他们的胳膊上,而手指上则缠有皮电检测仪,脚上则踩着运动检测仪。用这样的仪器作为判定标准,再用一系列问题作为子弹来攻击嫌疑人的神经系统,令其暴露出很多撒谎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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