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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我在末世养大猫三(第5页)

谷心志说:“我找不到你,就只能在原地等。”

丁秋云心脏猛地一跳:“你等了多久?”

谷心志说:“从变冷开始,我就在那间超市里等。我想,丁队如果需要物资,总会来的。”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年。

丁秋云没有别的话想说了。

他转过身去,直面朝向谷心志,半跪着亲上了他的唇。

与谷心志重逢之后,丁秋云的生活才重新有了颜色。

同队的队友说,原来丁队笑起来这么好看。

丁秋云一边用从动物身上提炼出的油炒菜,一边笑盈盈地答:“当然。”

爱八卦的队友颜兰兰凑上来打听:“丁队,谷副队是你什么人啊。”

丁秋云:“战友。”

颜兰兰:“哦,战——友。”

丁秋云作势要踹她,她笑着跑开了,手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

在谷心志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丁秋云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

谷心志却对这份礼物不很热衷,抱着丁秋云,掰着他的手看。

丁秋云这些日子太过专注于画画,右手小手指处的茧子都磨得发了红,一看就知道很痛。

谷心志亲了亲他的画茧,才和他一张张翻看起那些香烟壳来。

谷心志对丁秋云说:“我最喜欢小王子与玫瑰花的故事。”

独居在一颗小星球上的小王子种了一朵玫瑰花,对她百般呵护、娇养。

曾几何时,他认为他的玫瑰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直到他来到地球,才发现,仅仅是一个花园里就有足足5000朵玫瑰。

小王子因为这个发现而伤心了很久,但经过狐狸的开导,他才意识到,那朵骄矜的、傲慢的玫瑰,陪他度过了很长的岁月,它对小王子而言,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

说着,他揽紧了丁秋云的肩膀,念起香烟壳上写着的对白。

……这是小王子在醒悟过来后,对那5000朵玫瑰所说的话。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因为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彼时的丁秋云不懂谷心志话中的意思,只觉得这话不吉利得很,伸手拍拍他的脸,以示惩戒。

谷心志则吻住了丁秋云。

虽然丁秋云沉浸在与谷心志重逢的喜悦中,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要做的事情。

全球变冷、人工智能窃世,的确是人类的责任没错,但丁秋云父母的猝然离世,对丁秋云是莫大的打击。

而在人工智能的暗箱操作下,这些年来,丁秋云有不少队友死在新人类手中,或是死在进化过的动物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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