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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骨头很硬来福狠(第1页)

赵二泡了两刻钟,换了身白色长袍。来到竹楼二层露台上,看着来福还在跟兽骨较劲。开始还觉有好笑,当看见来福嘴角流出得鲜血时,他有些心疼地问道:“你这是何必呢?一块骨头而已,吃肉不好吗?”

来福抬起头来,嘴角的血一滴滴落下。赵二与它对视,它眼神中满是不甘,与不舍。

来福是一只普通的狼犬,它又不普通。它母亲被撞死,兄弟姐妹九个独活它一个。是天意?他依恋眼前少年,更喜欢那个家。如果让它自己从这里回去,只要它短暂的生命能够支撑它回到那个家,它会用一生去奔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后,来福很不安。作为兽类天生的警觉,它能感受到这个巨大的城池中,有很多很多让它只嗅到一丝气息,就能让它颤抖的人。而在这座府邸中的一丝最为恐怖,而且这里不光人可怕,来福知道这里有灵兽,它甚至闻到一丝比家里那只青鸾还要恐怖多得,上位仙兽气息。

也许它跟普通的狗确实有些不同。它察觉到自己的弱小,如果赵二是个普通俗人,那能在他身边慢慢老死是来福的渴望。可在来福感知中,赵二在慢慢强大。自己跟在他的身边连吠叫的资格都没有了。

这兽骨之中的能量能让它变得更强,一块或许微乎其微。只要吃得多了,一定会变得更强。

它低头继续啃。好疼!喉咙发出一阵不甘的呜呜声。就算把牙齿磨光也要吃了它!来福在心中发狠道。

赵二也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轻轻抚弄着来福的额头。说道:“不是在和骨头较劲?是真想吃?”

来福不理继续。赵二又道:“其实这骨头被炖了这么久,你吃了也没有什用,它也不好吃不是?那个汤不好喝?不比这兽骨更有用?”来福还是不理会。赵二也有些无奈,想了想。他下到一楼来到厨房,彩衣正在忙碌。赵二来到跟前问:“来福为什么非要吃那骨头不可?若是对它有些好处喝汤不是更好吗?”

彩衣在把一些山中罕见的野菜洗干净。还为来得及回话,院中正在火云锅前看火的小蝶接口道:“狗不就吃骨头吗。”

彩衣没好气得回了一句,好好看你的火。这才对赵二道:“人都可以用兽骨中蕴含的元气,来补自身亏损。但各种兽类所需都有所不同。来福这么执着于兽骨,应是血脉所遗留给它得本能。”

赵二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你没看到它嘴里全是血。”他左看右看,发现案板下面还有一根猛犸兽骨。他想了想指着它问道:“彩衣你能不能能用真气将它震成粉末?”

彩衣也是恍然大悟道:“这个应该没问题。”

她走到案板旁,弯腰将兽骨拿出来,放于其上。双手被一股无形气劲包裹。然后拍向兽骨,拍了数十下,直到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才停下。彩衣道:“这猛犸兽不愧是鸿蒙未开之前就存在的生物。以我现在的实力碰上它,怕是逃脱都难。”

赵二有些不解地说:“为何要逃?猛犸兽是吃素得。你不招惹它,它才懒得理你。”说完就用手指轻戳兽骨发现,都成了烂泥般的动东西,和兽肉筋膜混合在一起。赵二啧啧道:“彩衣这运气之法可谓炉火纯青。”

他拿来一个阔口大碗盛了满满一碗。端着回到露台放在来福面前。来福耸动鼻子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东西,有些嫌弃的吃了一口。然后狠狠地鄙视了赵二一眼,一脚将刚才啃的兽骨踢飞。将头埋在大碗中吃了起来。只是在它不时抬头间发现,它偶尔露出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嫌弃?

赵二回房中,在一个铜盆中洗了洗手。用一块干净的细棉布擦干。来到书桌前没拿洞箫。而是拿起墨条研磨了起来。磨好墨展开宣纸,用小狼毫写了起来。他的字,撒脱,豪迈,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而且笔力雄浑,墨汁饱满。但除了赵二也没几人认得。当初颜夫子教书法时说:“字是一个人性格的表现。想要写好字由着性子来,要写字就按我教地写。”赵二就由着性子写了句:“君子自强不息。”交于颜夫子看时,夫子眼睛瞪得老大。连声说:“好,好,好好好!”然后问赵二:“你的什么?”赵二看着自己写的字,怎么看都觉着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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