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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手艺绝对不是盖的,对于美食的追求,那是追求的极致。
食物,总是能发挥出它的美味。
掌柜的不热情,但也不冷淡。给了钱,他就将称好的羊杂碎放在了赵祯和孙星云的碗里。
然后旁边一口大锅,锅里煮着羊骨头。真正会喝羊肉汤的人都知道,奶白色的汤不是最好喝的。浑汤略清,这时候的羊肉汤味道最为鲜美可口。
掌柜的将羊杂碎放进赵祯和孙星云碗里,然后就不管了。二人需要自己抱着大碗,去锅边拿着葫芦瓢,自己将锅里的羊肉汤倒进自己的碗里。
然后二人端着热气腾腾的羊肉汤,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若非亲眼所见,打死陈琳也不会相信。堂堂的一个皇帝,堂堂的一个驸马爷,俩人会和个下人一样分别各自端着一碗羊杂碎回到自己座位上去。
刚坐下的孙星云又站了起来,他去摸了两双筷子还有两个炊饼。
桌子上的几个粗碗,里面有胡荽和香葱。美中不足的是少了土豪的标配胡椒粉,不过这已经是人间美味了。胡荽,也就是我们说的香菜。
赵祯吸了吸鼻子:“好香,朕、真香,我好久没喝到这么香的羊肉汤了。”
“这是羊杂碎汤,”孙星云纠正他:“越是我们不屑吃的民间小吃,往往也越是人间美味。”
这一点赵祯深有体会,就拿夜市上的食物来说。越是那些平平无奇的小吃越是非常好吃,而皇宫大内那些精美的菜肴反而平淡无味。
酣畅淋漓,赵祯喜欢喝羊肉汤,这在史书中明确记载。而这种羊杂碎汤,他还是第一次喝。
身为一个天子,御厨是绝对不可能敢给皇帝上羊杂碎的,那可是杀头的。
只有低贱的百姓,才会去吃这些东西。甚至猪肉,都被上层社会视为贱民才吃的东西。
因为古代的猪肉味道是难以下咽的,膻味太重。城北蔬菜大棚养了不少,不过按照孙星云的方法,将猪给阉割了以后,膻味才消失。
后来京城酒楼开始出现猪肉美食,渐渐的那些上层社会人士也开始觉得猪肉好吃。
直到现在,猪肉终于从贱民的食物菜单中清除了出来。
这碗羊杂碎汤,满足了赵祯的口腹之欲。这次出宫,唯有这碗羊杂碎汤喝的最爽。
店面不大,却很是热闹。客人走了一波又一波,也是来了一波又一波。这里没啥别的菜,只有几样小咸菜,配的还是羊杂碎汤。
对于这些底层的百姓来说,偶尔来喝上这么一碗汤,那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犒赏。
有一桌客人,三个人,这种人大概是向来喜欢刷存在感的。
进来以后就开始吵闹,一个满脸横肉,身材魁梧的汉子拍着桌子:“哼,你们知道吧,在南城,谁敢不给我刘大锤的面子!”
正在吃饭的孙星云一愣,哪儿来的这么个王八蛋,这话都敢说?他妈的,老子久不混迹于市井,从哪儿蹦出来这么多喽啰。
一个三角眼眯着眼睛一脸谄媚:“是是是,大哥您大名鼎鼎,这一块儿谁都得敬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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