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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儿,‘惕龙无咎’是攻防兼备的战技,与强敌对战时可用。对付这些垃圾,你用‘见龙在田’效果更好。”
凌承恩继续指导宋尘。“你一定是担心他们手中的弓弩吧。其实,对敌之时,关键是果断!稍有犹豫,就会贻误战机!
与强敌相遇,武技固然重要,但实战经验更重要!”
宋尘恍然大悟。
刚才,自己若不是投鼠忌器,而是全力施为的话,就无需萱儿出手了。“我明白了!对敌制敌时,使用的武技,并非威力越大越好,而是要因人而异,视情况而定!”
凌承恩满意地点了点头。“当然,你也不必太心急。实战经验,当然是多参与实战,才能得到经验。这是任何一个师父也教不出来的,完全靠自己领悟。”
正说着,侍卫刘乘风走了过来。“禀城主大人,这些家伙是灵州的农人,确实是被沙天宝抓来强逼为匪的。沙天宝也抓我们朔州的农人,然后逼迫他们去灵州地界抢劫。”
凌承恩皱了皱眉,朔州和灵州虽然相邻,但他与灵州太守扈泰分属不同的阵营,说是死对头也不为过。
以前,凌承恩也派兵围剿过天宝寨。只是那沙天宝非常狡猾,朔州围剿他,他就逃到灵州,灵州捕杀他,他就逃往朔州。
而朔州与灵州又不会协同作战,才让他盘亘在此多年,并逐步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一大祸患。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凌承恩,不仅是陆地神仙,也不再顾忌与扈泰的阵营对抗。
“沙天宝现在何处?”
凌承恩问道。
“据那小头目说,沙天宝带着他的八大金刚,去了灵州的飞鹰涧。”
刘乘风有些跃跃欲试。“反正我们也要路过飞鹰涧,不如顺带把这颗毒瘤割了!”
凌承恩微微思考后,点头同意。这既是为民除害的善举,又能让宋尘和女儿增长实战经验。
见凌承恩应允,刘乘风大喜。“那这些家伙怎么处理?难道把他们放啦?”
“让齐江河把他们押回朔州,编入边防大营,有战功后再释放。虽然他们是被逼为匪的,但肯定也干了不少坏事。”凌承恩说道。
飞鹰涧是一条狭长的山涧,两边山势险峻,涧中不但瘴气弥漫,而且毒虫猛兽众多。
这里人迹罕至,只有猎户和药农会偶尔光顾。宋尘就曾经来过,但只到过外围,不敢深入。
虽然穿过飞鹰涧,可以直达灵州城,但这里并不是来往客商的必经之路,沙天宝来此,肯定不是为了抢劫。
“尘哥哥,你以前来过这里?”
凌紫萱满脸关切。“可是,那时你还不是武修,瘴气会致命的呀!”
宋尘笑了笑:“我怕的不是这些瘴气,而是涧中的毒虫猛兽。”
说着话,宋尘摘了几片树叶,分发给大家。“这是紫藤薄荷叶,含着它就不怕瘴气了。”
众人都依言含着一片薄荷叶,连凌承恩也是如此。
武修当然不惧瘴气,不过,需要运转体内的元气。
宋尘的方法既方便又省力,而且,这紫藤薄荷叶含在口中,还能提神醒脑,口感也不错。
在涧中走了一阵后,发现地上有一串很新的脚印。
“城主大人,确实有九个人,过去没多久。”
侍卫聂清风仔细观察地上的脚印,又耸动了几下鼻子。
他的外号叫猎犬,擅长追踪和刺杀,修为也不低,是军队中赫赫有名的斥候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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