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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故土难离。
李青云的父母和亡妻,都葬在这里。
要是归禾城成为了一片白地,他就算能带着小鲤鱼逃出生天,日后回来为亲人扫墓,也将成为一个大难题。
李青云皱眉道:“那风大魁有没有说过,地底究竟有些什么恐怖?”
“风大魁没说,我察言观色,感觉他好像自己都是一知半解,”李乘风摇了摇头,想到什么,又道:“不过,风大魁倒是提过一件事,大周最初立国的时候,都城是在中州,可是一百多年前,大周却突然迁都到了燕州。据说迁都之事,就与地底的恐怖有关。”
李青云便露出了沉思的表情。
今生的他,学历很低,没能考上归禾武校,但小学、中学还是上过的,也曾学过本朝历史,知道一百多年前的迁都旧事。
不过,历史书上写的迁都原因,是为了对抗狼族——所谓狼族,其实就是一个生活在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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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自称狼族的游牧民族,信仰天狼神,并且成功驯服了生活在大雪山中的啸月天狼,整体实力可以说是冠绝古今,超越了古往今来草原上诞生的所有其他游牧民族。
啸月天狼来去如风,无论机动性还是战斗力,都异常可怕。
成队的啸月天狼骑兵,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是没有对手的。
不过,啸月天狼有个巨大的缺陷,天生惧热。
天气稍微炎热,啸月天狼就会很容易生病。
若非如此,以狼族的实力,恐怕早就南下,征服大周了。
正因为北方有如此强邻,所以李青云对于当年迁都的事,从不曾有过什么怀疑。
毕竟,天子守国门,他上辈子就曾见过有这样的朝代,并不觉得违和。
若非堂兄提及,李青云都意识不到,原来历史也是会说谎的。
大周迁都的事,居然是另有隐情。
同时李青云也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对于任何朝代来说,迁都都绝对是一件非同寻常的大事。
如果没有一个绝对过硬的理由,大周怎么可能随随便便迁都?
“你们飞鱼帮的帮主,应该也是土生土长的归禾城本地人吧?”李青云皱眉道:“按理来说,飞鱼帮的帮主怎么也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了,却为何会如此丧心病狂,宁肯舍弃一生打拼而来的财富和势力不要,非得拉着全城百姓陪葬?”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风大魁,”李乘风道:“据他所说,余帮主或许自己都被蒙在鼓里,也是被人利用了,未必知道挖穿地底的后果有多严重。只不过,我后来再继续追问,利用余帮主的人究竟是谁,风大魁却不肯说了。”
“咦,”李青云突然想到什么,“四哥,你方才说,你们帮主姓余?”
“对,我们帮主是姓余,全名好像叫做余大德。”李乘风愕然看向他,“小六,你这么问,莫非认识我们帮主?”
李青云犹豫一下,摇了摇头,“没有,或许是我想多了吧。”
原来他突然想起来,当日他偶遇白少羽,对方似乎正在招待一位所谓的‘余帮主’,却不知道是否同一个人?
不过,李青云很了解小舅子的为人。
就算真是同一个人,白少羽也应当是不知情的,不至于跟‘余帮主’同流合污。
“反正这件事小六你知道就行了,”李乘风叮嘱道:“若是哪天你发现情况不对,不要犹豫,直接带上小鲤鱼,以最快的速度逃离归禾城。”
“我理会得。”李青云点了点头,低头沉思片刻,突然眼中凶光一闪,问道:“四哥,你可知道你们帮主日常落脚的地方?”
“你问这个干什么?”李乘风愣了一下,旋即脸色剧变,“小六,你该不会是想要…?”
“既然知道余大德有可能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李青云冷笑道:“那咱们又何必坐以待毙?干脆我抽空跑一趟,把那什么余大德料理了,彻底断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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