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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整,狼王敲响了我的房门。
看到我好整以暇似乎在等着他,狼王稍感意外:“柳先生早!”
狼王话很少,能对我说三个字,说明我已经得到了他的好感。
跟狼王到了餐厅,薇姐已经等在那里了。
对于薇姐,我觉得没有人做得比她好,无论做事还是做人!
如果不是我已经有老婆,真的想娶她进门。
匆匆吃完饭,我让狼王秘密找来了一个美容师,就在我的房间开始给我们化妆。
一个小时后,我们两人已经改头换面,分别悄悄地离开了宾馆。
这是考虑许久才想出的一个办法,要想避开报复,只有乔装改扮,才能顺利完成采访。
我扮成了一个中年商人,狼王则扮成一名普通的青年游客,在暗中跟随。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人真的比较实在,我们这一乔装打扮非常奏效。
接下来整整十天时间,我们并未回到薇姐的宾馆居住,而是随遇而安,先后找到了七八名回城的屯垦者,顺利进行了采访,再未遭遇到任何袭击。
我白天采访,夜晚撰稿,采访工作结束的当晚,我的稿件也写好了。
算算时间,我离彩河屯已经整整一个月了。
这天正好是周日,我照例早早起床,在宾馆楼顶练完功后才回到房间洗漱。
刚洗漱完,房门就被敲响了。
开门一看,薇姐穿着一套碎花裙亭亭玉立地站在门口,笑着说:“小懒虫,这么晚才起床啊!”
“还不都怪你,给我灌那么多酒!”
“咯咯咯……你呀,一点都不诚实,我刚才都看到你在楼顶练功了!”
“啊!”
我忽然想起在薇姐的办公室是可以看到宾馆楼顶的,顿时尴尬地挠着头笑道,“呵呵,这都被你发现啦?”
“不逗你了,走吧,去吃饭。”
薇姐明媚地笑道,站在那里等我出门。
这些日子,除了我和狼王乔装出去采访没回来以外,吃住几乎全被薇姐给包了,并且还陪吃。
这种待遇,除我之外估计再没第二个人了。
不过我也不扭捏,薇姐不差钱,这些事情记在心里就好。
吃饭期间我告诉薇姐,我计划明天回大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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