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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表演还有两周的时间。
陈姝琳躺在排练室的沙发上,手里攥着谱子在看,手不停的循着韵律敲打。
空调呼呼吹得人格外舒适,比学校其他地方呆着好多了。
重新捡起一些东西,才会感觉过去重复千万次,即使换了世界,一些东西依然存在于灵魂之中。
她上辈子,年轻的时候喜欢摇滚,也努力的想从摇滚音乐上走出头。
弹了十七年的电吉他,学了五年的鼓,可是那么多心怀理想的人都没有出头,开始企图自己会是幸运儿,不服输的摸爬滚打,到后来伙伴们都回归生活,她年纪长了,也明白了付出不一定和结果成正比。后面认真想宅会,结果人死了。
主打的就是世事无常。
虽然她打鼓是半路出家,但是看了看要表演内容的谱子,所幸并不是很难,她还可以敲一下。
这首歌节奏欢快激昂,燃得能在前奏出来一瞬间炸裂全场,而鼓手在前奏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必须把握进曲的点、速度平日萦绕陈姝琳周身的慵懒感此时烟消云散,此时她全神贯注,和平时判若两人。
孙明宇不放心地小声问朝野“她会打鼓”
朝野目光停留在陈姝琳身上,对于她专注模样目不转睛地看着。
听见孙明宇的问话,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说“会,挺不错的。”
“额”孙明宇对陈姝琳的了解不深,他仅仅是从朝野口中得知她会弹琴之外,却从未见过,于是升起了试探她深浅的好奇心。
他走向陈姝琳,说“姐,我还不知道你竟会这个,来我们一起练一首呗。”
陈姝琳瞥了他一眼,没有多想,反正现在没事干不如先互相了解一下。
她放下谱子点点头说
“好,那我们练一下你们以前的那首叫什么来着,成名曲上次在野哥那里用鼓敲了一下,大概记住了。”
“啊你确定你要练那个”孙明宇吃惊之余又感觉陈姝琳实在托大。
那首歌的鼓手是他们在学校外玩乐队的成员,打了十多年的鼓,技法高超,在外名气都很大,那首成名曲所有人都展现了超高水平,融合了朋克摇滚的诸多特色。
陈姝琳这样说确定不在吹牛逼
怀着试探她深浅的心态,孙明宇给朝野了一个眼色,让他也上。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在窗前架好手机摄像之后,每个人各就各位,摄像方便之后效果。
朝野站在话筒前,手将额头前的碎发顺往脑后,左手扶住琴颈,他回望边上鼓后的陈姝琳。
她今天穿着短款上衣和一条简约的工装裤,头发由抓夹夹在脑后,看起来干练十足。坐在鼓后神情平静,架势也很正经。
他回过头,眉眼沾染喜悦,唇角控制不住的上扬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弹奏,他们在一起时会谈论音乐相关,但除此之外,她对她过去闭口不谈,在没有说帮他之前,琴和鼓从未弹过。
那一次日落动人心魄的一幕仿佛是一场将他困住的幻梦。
可现在他们即将一同站在舞台上。他也能感受到她毫不在意外表下对音乐仍有触动,再次接触,她也是开心的吧。
音乐当使人类精神爆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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