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报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看上去也很简单,朱由检之所以没在来到大明的一开始就办报纸,主要是因为当时大明的识字率不行。
后世统计识字率往往只是大概来笼统统计,比如说清朝中期识字率3%,晚期20%,但实际上识字率到底如何,这个问题得看识字标准。
研究古代识字率,一直以来的一个误区就是单纯讨论识字率而不讨论识字标准,在这点上就得提起近代的《寻乌调查》了。
在调查中,作者就特别注意学历和实际读写能力的区分,他调查入如下:
清末民初不识字的人口占据60%,识字人口占据40%。
看上去似乎很高,但如果按照标准细分,那只识名字的人口占据40%中的60%,识字二百以上的人口占据20%。
能记账的人只有15%,能不借助字典看三国等的只占据5%,能独立写信的只有3%,能做文章的只有1%。
可以看到,貌似识字率高达40%的清末民初,实际上真正有读写能力的其实不超过10%。
明代的情况与这个调查类似,但情况比清末民初好一些。
首先得益于朱元章和明代历代皇帝推广官学和私塾,这种基础识字班的数量很多,导致明末很多人认识一点字。
按照吏部历年秀才、举人和曾经官学、私塾的统计,天启元年的能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口约占80%,识字二百以上的约有其中的40%。
能记账的人口有30%左右,能自己的有20%左右,能独立写信的有15%,能做文章的基本都是童生以上,约占人口5%左右。
这样的识字率,尤其是懂得做文章的童生,基本上都是和乡绅牵扯相关的人。
办报纸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没有用,因为官府的邸报他们往往只看对自己有利的,而百姓大部分又看不到邸报,或者说看不懂邸报。
文言文放在后世苦涩难懂,放在这个时代也一样。
能看懂文言文的人口也不过10%左右罢了。
这样的情况,朱由检办报纸,宣扬什么精神和什么政策,那不是给百姓看,那是给士绅看。
只要士绅想,稍微歪曲一些事实,各地报社就等着被打砸吧,如江南抗税一样。
想要推行报纸,首先得先保证识字率上去,让百姓能看懂报纸,这就是朱由检搞了十五年基础教育的原因。
如眼下,经历过燕山官学、大明官学阶段的学子数量已经达到三千三百余万人。
刨除一年级还在识字的不算,那也有两千四百多万人。
到天启十五年开始,大明两京二十五省已经都布置好了官学。
就这个体量来说,按照能独立写信的标准,大明已经达到了16%左右的程度。
只要达到了这个程度,那报纸发行就不再是朝廷和士绅之间的游戏,而是朝廷和平民、士绅三者的游戏了。
说起来,报纸这样的神器,对于统治者来说真真是个好东西!
对于统治者来说,最难以容忍的便是底下的人串通一气,导致自己的耳目被蒙蔽。
因此大部分统治者手里都会有一只谍报力量,从而保证皇帝对底下的情况有个比较真实的了解,像宋朝皇城司、明朝锦衣卫都是这样。
虽说朱由检有了锦衣卫、可是有了报纸以后,也能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报纸最重要的责任,主要就是传递信息的作用。
因此朱由检在回到承运殿之后,他和王承恩、曹化淳他们解释了一下什么是报纸。
“殿下的意思,就是发行一款百姓能看的邸报对吧?”
曹化淳的反应很灵敏,毕竟邸报这种玩意,汉人已经玩了两千年,没有人比汉人更懂,只不过苦于王朝人口太多无法推行罢了。
“这报纸想要传达其应有之义,便不能缺少这主笔之人,否则也无人会看,当然这主笔之人需得文坛之大家方可……”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道家我种下一颗种子,剩下的就跟我没有关系了。挑完事就跑,这才是我的正确打开方式。...
太后废长立幼是哀家做得最错的一件事,昏君,哀家要废了你。摄政王错失皇位,尽心尽力辅佐换得挫骨扬灰,昏君,我要篡位做明君。顾娴昏君,你无情,你花心,我要嫁你叔叔,做你婶娘。温柔自带锦鲤体质,集万千宠爱,吸干昏君运道。昏君朕太难了。温暖战地记者现场吃瓜。总结最落魄的我遇见最好的你,若你求一世安稳,那这盛世...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膜拜!...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