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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倾披着羊毛披肩,坐在窗边的地毯上,脚下散布着几本日记。她已经读了整整一个下午,希望能从中发现关于身世的只言片语,然而她失望了,日记和原主留给她的记忆片断一样,关于身世的信息极少。
这些日记,是原主从十二岁到十七岁,五年间的日记。大部分内容都是日常的学习生活,原主是个纤细敏感的人,在这个贵族女校中孤独无助,没有朋友,于是把所有的心事都通过写日记来倾诉。
几乎每篇日记在最后都会提到对一个人的思念和爱慕,那就是宁越。在原主的世界中,宁越是个犹如救世主般的存在,她无论遭遇怎样的委屈痛苦,只要想到宁越,便能够忍受一切。
她反复回忆第一次见到宁越时的情景:
“他就站在阳光下,英俊极了。阳光透过树梢,在他的白衬衣上洒下光晕,令他原本有些冷漠的气质变得柔和起来。这时,他转过头来看见了我,对我微微一笑。仿佛整个世界的花朵在一瞬间同时绽放,我顿时间傻了,忘记了阿姨教我的礼仪,忘记了一切,只是呆呆地看着他……”
“他问我的名字,然后带我去吃冰淇淋。隔着桌子,他就看着我吃,我一定是世界上最笨的女孩,慌手慌脚,把冰淇淋弄到身上,衣服都脏了。而他一直宽容地微笑着,一句责备都没有。”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精神力低下,体能也差,而他是一个众望所归的天才,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完美。他和我之间有着云泥之别,我只能匍匐在尘土中,仰望着高高在上的他……可是,即使在泥土中,我也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爱情。”
叶倾幽幽叹了口气,合上最后一页日记。记得曾有一个女作家说过:爱一个人,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儿来。
所以她无法轻视原主的这段爱情,她所能做的,是为这段爱情划上一个句号。
日记中还有一点,引起了叶倾的注意,那就是原主反复提到的梦境。原主经常做一个梦,在梦中,她置身于一个巨大的封闭实验室里,有一些穿白大褂的人在她身上做着各种实验。有时在她身上插满各种管子,有时把她扔进不明液体的玻璃槽中。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原主的生活环境十分单纯,怎么会做这样的梦,而且是反复地做呢?叶倾颇感费解。
“小姐,休息一会吧,该吃晚餐了。”
头顶传来R的声音,在一旁打盹的卷毛被惊醒,一个打滚翻身站起,“汪汪!啊!天都黑了!”
叶倾把手递给R,借助他手臂的力量,从地板上站起。转了转脑袋,活动下筋骨,才发现长时间看书,脖子都酸了。
R的双手抚上了她的后脖颈,帮她揉捏按摩。叶倾舒服地眯起了眼睛,不由感叹,R真是万能啊,什么都会做,连按摩都那么专业。
在学校最后几天的日子过的飞快,整理东西,办理离校手续,转眼就到了周五。傍晚时分,楼道里一片欢声笑语。同学们一个个打扮得比孔雀还漂亮,穿着华丽的晚礼服,前去学校金色宴会厅参加毕业庆典晚会。
一年一度的毕业庆典晚会乃是圣菲亚女子中学最隆重的活动,不仅毕业班的学生,三年级以上初入社交界的学生也能参加,学校还将邀请知名校友、名嫒贵妇、社会名流前来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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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昨晚发文时弄错了,把类似情节的章节发了两遍,好在两个小时后觉察到删去了。为给大家看文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感谢大家书评区的讨论,亲的意见,夕留会认真考虑的。
感谢倾尘乐舞的蛋糕,让夕留又恢复了点信心,夕留以为最近的章节很不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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