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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此处,褚子陵愤然搁笔,在纸面上烦躁地划了一个墨汁淋漓的大叉,随即狠狠揉了纸张,塞入口中。
这个英雄,他当得着实憋气!
扶绥之战中,他不过是杀了一个想要逃跑的草包将军,在中原这边算不得大功,得了个参军的职位,的确算是了不得的恩赏了。
可在南疆看来,他们此番一连丢了扶绥、卫陵两座城池,逾万名战力折损,大批粮草直接落入北府军手中,而“褚子陵”在这一战后声名鹊起,仿佛此战功成,全在他一人身上一般。
更重要的是,此战确实是他一封信寄到南疆去,亲手促成的!
不是他通风报信,小小扶绥,被围也就围了,决不至于搭进去一个卫陵,和整整一支运粮军。
白纸黑字摆在那里,他褚子陵有口也说不清,把整件事梳理下来,倒像是他里应外合,要帮着北府军谋算南疆似的。
他以往与南疆合作,自诩有着皇子身份,哪次不是怀着隐隐的掌控全局的优越,现如今出了这样的事,他自己都觉心虚,每每提笔去信,遣词造句都不自觉矮了一头,自己读来都觉得奴颜婢膝,心中窝火得很。
而以往约定的去信不返,更是害得他寝食难安。
南疆那边会如何看待自己?
他们还会信自己吗?
可当时情势急迫,那吴宜春胆小怕事,未尝不会为着活命,招出自己来。
不杀吴宜春,他就得死!
褚子陵心烦意乱,索性撂下笔,拿起墨锭,起身出了营帐,打算细细遣词,再写一信。
他花了近十年光景,好容易才在南疆人那里博得了信任,不能这样功亏一篑!
出了营帐,他恰与鲁大远的副官迎面撞了个正着。
褚子陵想着心事,只与副官微微一点头,权当打过了招呼,旋即错身而去。
副官有些吃惊。
三月前,他初见褚子陵时,他分明还是个颇有意气的青年模样。
起先,副官对褚子陵印象很不坏。
他本以为,在褚子陵这个年纪,亲手射杀了一名南疆将军,不说自傲忘形,也该是春风得意,但见到他时,副官发现他的神情并不多么欢喜,时时拧着眉,也不爱听别人吹嘘他的功绩,该是个谦逊之人。
短短三月,边境的风沙和粗粝的饮食便将他打磨得粗糙起来,让他的口角都生起了燎泡,左唇角的泡刚刚干瘪下来、结出了深褐色的血痂,右唇角便又鼓胀了起来,晶晶亮地绽出一个新的口疮。
他心事重重的,也不爱与人说话,与传闻中的健谈爱笑,倒是不很相符。
詹远的副官是出了名的软心肠,他摇一摇头,想,听说褚参军自小随公子一起长大,怕是从未分别过这样长的时间。
况且,他吃惯了好米面、住惯了好帐篷,突然落到这鸟不拉屎的边陲,成日里和一帮流民打交道,不习惯也是正常的。
思及此,他叫住了褚子陵:“子陵,你过来。”
褚子陵回过头来。
副官把他拉到一边:“不是叫你干活,是好事。上头刚刚传来消息,我们骁骑营,有仗打了。”
饮食不调、外加心情躁郁,生出了满口血泡和溃疡的褚子陵,总算在几日后拟好了一封信件,把鸽子放入了漫天的风沙之中。
数日之后。
这封信几度辗转,又摊放在了帕沙的桌案之上。
一双绿色的眼珠盯着发黄的信纸,瞳色沉郁,看不出它们的主人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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