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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恨之入骨。
爱,爱犹蚀骨。
忧,犹若噬骨。
……
幸好,幸好,他终究还是平安的回到了她的身边。
不管他们中间已经衡越了多少的鸿沟,都不要紧。他回来了,唯有此便好。
记忆中的叶承枢,总是那么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他彬彬有礼,优雅无双,进退自如又从容淡定,他像是最浓烈的太阳,散发出的光芒耀眼的刺眼。
记忆中的叶承枢,从来都是自信且倨傲的。从没见过他狼狈的模样,即使偶尔露出过狼狈,也是他主动示弱做给她看的逗乐戏谑的,想要用可怜的狼狈来换取她的同情。而且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在床上。
可是现在她眼前的叶承枢,彻头彻尾的在狼狈着。
他皮肤很白皙,犹如上好的美玉,不但白皙,还很细腻,能羡煞所有的姑娘。他睫毛不长,但很浓。像是漂亮的姑娘化了眼线一样,说不出的好看。他的薄唇颜色红润鲜艳,那是根本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可以拥有的颜色。
她常常说,叶特助居然也死爱漂亮。不管每天有多忙,昨晚睡的有多晚,第二天醒来,他一定得洗澡。衣服得是精心搭配的,领带是绝不可能重复佩戴的,皮鞋必是锃亮的可以反光,就连头发也要精心吹过才可。
对于他所有的小细节,她都了若指掌。
他讨厌一切刺激的气味,却容忍了发雾的气味。他头发很软很软,不喷发雾的话,他头发一定会乱成个鸡窝。他也容忍了鞋油的气味,因为他必须要一尘不染。
可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叶承枢,或许在旁人眼中,还是那个叶特助,没什么变化。他一如既往的英俊且自信着。
可顾灵色知道,不一样了。
他的黑发并不是服服帖帖的梳着,而是凌乱的垂下,有几缕黑发遮住了他的眸子。他的脸色苍白的没有血色,甚至连青色的血管也能看清。他的皮鞋落了灰尘,他的领带不翼而飞,他的西服略微发皱,白色的衬衣甚至已经有了淡淡的灰色。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着,他疲惫的连换衣服的时间都没有,连他死爱漂亮的时间都没有。
那个倨傲到天际的叶特助,该多么狼狈,才能以这幅模样出现在她的面前?
什么时候,叶承枢的眸子里,也会流露出不确定的不安?
这样的他,太不像他了。
叶特助,还是适合睥睨天下的狂傲,而不是……现在这幅狼狈相。
埋怨、愤怒、担忧、种种负面的情绪,都在他的一个眼神之下崩溃。
“哎……”微不可闻的叹气,顾灵色知道,她又一次输了。丢弃盔甲的输给了他。
可有什么办法呢,他右手狠狠的按压在小腹上,因他的动作,白色的衬衣又开始被红色浸染。原本是该红润的嘴唇也泛着青紫,眼底的黑晕在苍白的脸色之下更显憔悴。
这样的男人站在她面前,她还能有什么办法。
唯有心痛的难以呼吸。
“吃饭了没,先去洗洗吧。”闭了闭眼睛,敛去了所有的情绪,垂下眼皮,错开了与他对视的目光,只是轻轻的道:“这里不比在家,也不知道冰箱有什么材料,随便做点东西凑合的吃吧。你今天就不要太挑剔了。”
瞳孔募地扩大,渐渐趋于平静。叶承枢站在那里,敛眉轻笑,那一笑,潋滟风华,醉了人心。
她终究,还是狠不下心。
他就知道,她心里是挂念他的。
捂着小腹的右手毫不犹豫的狠狠按压,指尖甚至隔着衬衣与绷带深剜进了伤口之中。
一瞬间,鲜血四溢,弥漫了整件衬衫。
红色的血腥,霸道的蜿蜒在白色的衬衣上,红的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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