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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写完神话了!
在写完番外篇五,交代完冰雪公主和路大神的结局后,家声就松了口气,感觉整个世界都放下了!
然后就是不舍!
真的很不舍!
三年277万字!
这是家声写得最长的一本小说,也是最多字数和章节的一本小说。
以后写的小说,可能会超越这本小说。
但是当初付予这本书的情感,可能不会有第二次的体验。
家声也从未想过,能够写出这样一本,让大家喜欢的小说,甚至还能收获不少女粉丝的小说,真是做梦都会笑醒埃
然后呢,就来说说这本书吧,从开始到结尾,都和大家聊一聊。
写这本书有三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也是最基础的,是有一次家声在和公司同事一起出去游玩,然后坐车回来的时候,在车上听到了一首歌。
没错,就是安良向叶雨馨求婚时的那首歌,咱们结婚吧。
当时家声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呢?
激动!
真的很激动!
因为当时家声的脑海里就在想,如果用这首歌写一个剧情,会是怎么样的呢?
然后家声就想到,让主角向女主求婚时,唱这样一首歌,应该会特别地精彩吧!
这也算是为家声写神话埋下了一颗种子。
可能也这是每个作者的通病,遇到某个人某件事,都会让思维呈发散性,忍不住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也许经典的小说也是由此产生的。
而家声当时也只是有这个想法,并没有想到要写神话的。
继续说第二个原因。
记不清是14年还是16年,家声看了一本小说,叫回到过去当明星。
是的,和神话只差两个字。
而这本书的书名,也是来源于那本书的灵感。
只是那本书的作者写得好好的,没写下去,也就是进宫了。
再加上后来水鱼写的那本娱乐文也被封了。
于是家声心里痒痒的啊,就想着自己能不能也写一写娱乐文?
这是心中的种子开始发芽了。
最后是第三个原因,让幼苗开始成长的关键。
16年的时候,家声用另一个马甲,刚刚写完一本155万字的玄幻,成绩扑街得不能再扑街,再加上前面说的两个原因,于是家声心里就憋着一股气,也在想。
反正写小说已经扑得不能再扑了,就再写最后一本吧。
写完这本,自己就退出网文界了,从此不再写小说。
而写的这本小说呢,也有个前提,那就是要让自己爽,也不管读者爽不爽,就是自己先爽起来。
好!
决定写一本让自己爽的小说!
家声就开始构思方向!
又因为前面的两个原因,家声决定自己写一本娱乐文。
而当时家声看的娱乐文,就只有两本,毫无积累!
但有个很重要的关键,那就是家声很喜欢很喜欢听歌,从小就喜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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