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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没疯,可能终究还是因为我的自私。
即使过的再不好,即使委曲求全,即使忘记两百年前的仇恨,我依然
只是想要好好活着。
我的眼中没有对魔王的爱情吗?
我自己不知道,因为我完全看不透自己的心了。
时间就这样继续流失,我开始变得深居简出。
我知道他不让我跟男人接触,在园子里,我有了几个女性朋友。
比如魔王的一个小女儿爱兰,比如花匠牡丹,比如照顾我的小丫头洋洋,她们都成为我的朋友。
我甚至不再去主动的想要见魔王。
我承受了孤独,适应了孤独,这一次是真的。
有些时候我甚至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女人。
即使我依然美丽,依然芬芳,依然毫不老去。
我身边唯一的心腹就是弟弟。
其实他不算心腹,但他是除了魔王之外唯一可以见我的男性,而且也是唯一能给我带来外部消息的人。
我通过他的口去听魔王的伟大,他经常带兵出征,然后又杀了许多人,抢夺了土地,这大陆是那么广博,他不但把土地抢来了,还能选拔人才把他们治理好,虽然有些地方据说手段很残酷,但最少他是把黑魔这个庞然大物融合在一处,这很不容易。
只是有点讽刺。
现在的魔王,竟然是鑫的偶像。
在鑫的心目中,他完美无缺,强大无比,鑫也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更讽刺的是我根本无法苛责鑫,因为我自己又何尝不是?
魔王现在会经常来看我,每次来我都雀跃的好像是一姑娘。
我会给他亲手做菜,那些都是他爱吃的,我已近把他喜欢吃的东西摸得一清二楚,这是多年来相处下来的结果。
吃过东西我会给他按摩肩膀,我只懂他最喜欢的力度,也知道按摩什么地方最能让他舒服。
我喜欢他坐在沙发上给我读一小段书,那些书本来都是我看过的,可由他那中性的嗓音读出来,总会让我迷醉。
我非常爱和他一起在王宫的人工湖边散步,尤其在夜空下,湖水的味道总是那么亲切。
我不在介意他的一切,只是在他出现的时候安静的和他在一起生活。
终于有一天,他开口问我。
“芷月,你还恨我吗?”
“啊?什么?”
那时候我正在山坡上采野花,因为那边的草长得非常高,并且这种草有枝叶,我从之间穿过,有叶片挂在我的身上和头顶。
他看着我的模样,露出微笑,伸手把我头顶的一片叶子拿下去,然后才再次温柔的道:
“我是说三百四十年前,我曾经杀了你的全家人,在你的面前。”
“哦,没有,你放过了我和鑫,所以我们现在才能在一起。”
我平静无波的说,这事真的过去太久了,我真的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恨意。
“那你爱我吗?”
他又问,我看着他的眼睛温柔道:
“三百四十年的相处,我还能爱上别人吗?”
他与我对视了十几秒钟,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我眼中真的看到了爱情,但他却长长呼出了一口气,对我说:
“芷月,我们结婚吧,我将用国庆的方式举行婚礼,邀请全国过各城所有的将领来参加,好吗?”
我太意外了,意外到有些激动,其实心里没多激动,但当我说话的时候,确实听到了自己在颤抖。
“好!~我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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