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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第1页)

淑芬气得直跺脚:“那你就割吧,你想割多少割多少!”说完一扭头跑了回来。

五福看她不住地抹眼泪,倒还想得开,劝慰道:“她不当你妹妹你也别当她是姐姐了。这样更好,也省得我们费力气。”说完,弯下腰继续割麦子。

淑华从小就随大人在田里做事,对自家的每一块地都非常熟悉。她家这块土地多少亩,总计多少畦子,她的那份地占多少畦子,她只用眼晴一瞄,心里就有数了。

她告诉同来的那三个男人:“咱们照着六畦半割,从头开始,你们三个割,我捆麦个子,到时候装车方便。”

于是四个人又打着驴车往另一头去,然后卸下驴车,驴低头吃草,他们四人开始忙活起来。

淑芬气得直翻白眼,却别无他法,冷着一张脸,象跟麦子赌气似的,大幅度地挥着镰刀,把麦子割得东一拉西一绺的。掉在地上的麦穗子也懒得捡起来,而是用脚狠狠地踩到地里去,把五福心疼得不住巴嗒着嘴。

到了中午,淑芬招呼五福回家吃饭。五福傻呼呼地问:“要不要喊你姐一起回去吃饭?”

淑芬瞪了五福一眼,恶狠狠地说:“有那工夫,我还不如把饭喂狗呢!”

等他们走远了,我妈连连摇头:“做的什么孽哟!”

麦地里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和我妈也饿了,便收工回家。这才发现,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海鸥上初三,正紧张地准备中考,所以今年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一下水插秧,关节炎准会犯。我不在家时,她都是等我舅我姨他们忙完了再请他们过来帮心,但现在我在家了,就不好再麻烦别人了。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软体小动物,别的软体小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可是稻田地里的蚂蝗,却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

可怕什么来什么,我刚下水田不久,就感觉小腿肚子上传来一阵疼痛。刚开始时,象蚊子咬了一下,不觉得太疼。我原以为也不过是小虫子咬的,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小虫子却越咬越紧,越来越痛。我把腿抬到田埂上一看,却是一条身子肥胖的蚂蝗叮在我腿上。被它叮咬的地方,竟渗出一缕缕的血迹来。

这次,再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也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肥胖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饱血了,就会自己主动松开我的腿了?”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小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用手打啊,蚂蝗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去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在灼热的阳光的照耀下,蚂蝗在田埂上不停地跳跃,但它跳跃的幅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很快就不动了。我忽然感觉得悲天怜人,再怎么说,那也是一条生命啊。但没办法,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我陌视蚂蝗生命的同时,我的生命也同样在被别人陌视!

望着蚂蝗曾经柔软的身体僵硬地躺在田埂上,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和土地越来越接近,最终和土地达到一致。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路可走!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去县城卖衣服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我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的亲事操心,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又给海鸥改织了一件。每天喂完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轻松和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我,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张大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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