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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死亡之海
“喂!你,就你!过来!”
。。。
“喂!叫你呐!还没死吧?”
有人用脚拨了拨我,令我从昏昏庸庸中醒来,迷茫地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俯视着我,那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只野狗是否还活着。
这是一个仅有一条街道的小镇,就像被老天爷遗忘在戈壁滩中的一点上古遗址,在一片混沌昏黄中,稀疏点缀着一点零星的翠绿。所有的绿色都靠着一口苦涩发咸的井水浇灌,所以这里也叫咸水镇。三天前我走遍了全镇,除了寥寥几家店铺和那口苦井,我没有发现更有价值的东西,至于我为何要到这儿来,却完全不记得了。
“站起来!”大汉在命令我,那种居高临下的目光让我有些不快,不过我却没有违抗,顺从地站起来,这才发觉自己并不比他矮。
“转个圈我看看!”大汉用手指划了个圈,他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缩在高高的鼻梁两旁,显得有些深邃,从鬓角直垂到颌下那漆黑卷曲的胡须,衬得他的脸色尤显白皙,几乎和他头上缠着的头巾一个颜色。
我顺着他的手势转了两圈,大汉的眼光就像在审视一头牲口,眼里露出一丝赞许。
“嗯,身架不错,肌肉也还结实。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闯死亡之海,到东方的丝绸之国?”大汉眯起眼睛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大汉又说,“没有工钱,但管饱。”
管饱!这许诺对已经饿了三天的人来说该是怎样的吸引?我根本没有用头脑去想就已经在使劲点头。大汉并不感到意外,对我一招手:“那就先跟我去见桑巴老爷。”
桑巴老爷和那大汉穿着一样的袍子,缠着一样的头巾,不过比那大汉干瘪瘦小许多,脸上更是沟壑纵横,写满岁月的沧桑,一双深藏在眉棱阴影下的三角眼中满是生意人的狡黠。在此地一家客栈见到他时,他也在用一种挑剔的目光审视着我,然后问领我进去的那个大汉:“弗莱特总管,这就是你给我找的伙计?怎么像几个月没吃饱的病骆驼?”
那大汉俯身在桑巴老爷耳边嘀咕了两句,我立刻就猜到他在说不必付工钱。桑巴老爷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捋着颌下稀疏的山羊胡须和蔼地问我:“会不会照顾骆驼?”
骆驼?我只远远见过,从没跟它们打过交道,但我毫不犹豫就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是关系到我能不能吃饱饭的问题,容不得我说不会。
“本来呢,我们并不缺人手,”桑巴老爷端起桌上茶碗,轻吹着飘浮的茶叶慢条斯理地说,“不过我也不介意给穷人一份活命的工作,通常我们不会用来路不明的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名字?我知道这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记号,但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所有的记忆就是在咸水镇这忍饥挨饿的三天,再往前就是我一个人孤独地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我过去的一切就像一扇大门一样完全关上,把我关在大门这边,让我完全看不到自己的过去。
“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一开口,才发觉嗓子有些哑涩。
“不知道?”桑巴老爷还没说话,我身后突然爆出一声肆无忌惮的嘲笑,“就算没有姓也该有个名字啊!贱如奴隶也该有个代号!”
我回过头,看到客栈外一个身材瘦高的白衣青年和一个白纱蒙面的女子正大步进来。男子眉高目深,白皙面色中透着健康的红润,脸型就像雕塑般有棱有角,薄薄的唇上有修剪整齐的淡淡青须,颌下却光洁如镜。披着的白袍上隐隐绣着些不知名的暗花,腰带上则挂着一柄弯刀,斜探出的刀柄上镶着几颗鲜艳的红宝石,就像溅上的几滴鲜血。他身旁那女子身材也是不矮,半掩的白纱只遮去了她的口鼻,露出的肌肤在栗色长发映衬下更显白皙如玉,斜飞入鬓的细长柳眉衬得她大大的双眼更显神采飞扬,此刻她正用那深褐色的眼眸打量着我,眼里露出一丝好奇。
“到底叫什么?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白衣青年说着来到我面前,我这才发现他高挑的身材总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悄悄退开半步,我嗫嚅着说:“我、我不是没有名字,只是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你是不是个白痴?”
白衣青年话音刚落,弗莱特就冲他讨好地鼓起掌来:“托尼,你可真有灵感!我看这名字很好,白痴,这名字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
客栈中爆出哄堂大笑,众人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看看我有什么反应,我知道“白痴”是个侮辱人的称谓,但我心中并无一丝委屈愤懑,平静得就像他们在取笑另一个人,我只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
“爷爷!”那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桑巴身旁,“有托尼陪着我,你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白衣青年的肩,眼里满是赞赏,“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托尼谦虚地笑了笑,神态很是自信。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带到后面去换衣,并领到了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我听说过死亡之海。就在咸水镇以东数十里之外,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在沙漠尽头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建房,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去西方,立刻就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不过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清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盗“一阵风”,也足以让任何冒险家望而却步。不过我没有别的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遥不可测的前路,就只有饿死或做个盗贼,我从吃下第一口馍起便没有了选择,这是承诺的代价。
“白痴,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对“白痴”这称谓我并不感到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是白痴,直到现在我都想不起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三天正午,当我随商队踏进死亡之海时,才开始理解这四个字的含意。身后,隐约可见戈壁滩零星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则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沙海恍惚在无声荡漾着,正像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望向来路,就是骆驼也在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呼啸而过的风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
我牵着骆驼跟在向导身后,像我这样的苦力是没有资格骑骆驼的,我的责任就是拉住手中拴在一起的几匹骆驼,不让它们脱离队伍,这对没侍候过骆驼的我来说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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