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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偷生的蝼蚁、有时丶花开花落、无定之叶三位好友的打赏!感谢各位好友的投票支持!感谢各位书友对本书的厚爱!关于女猪脚,华东之雄只能说,请各位大大继续品读,后面还有玄机。
姆哈马德握紧了拳头,慢慢地转过了身,他看到一名中年的美国人站在那里,拿着一把手枪。
这里是巴基斯坦,是个法制国家,除了军队,警察,一般人,根本就不能拥有枪支,而这个美国人,居然在这里拿着枪!
这间酒吧的老板,并不是巴基斯坦人,而是美国人!而且,关系肯定不一般!姆哈马德看着那把指着自己的枪,离自己有三米远,这种距离上,自己想要夺枪是很难的,而美国人却可以轻松地扣动扳机,把自己干掉。
只是,这美国佬敢向自己开枪吗?这里是巴基斯坦!
姆哈马德冷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心脏在这里,有种就向老子这里开枪!”
姆哈马德一边说着,一边向前走。
果然,这老板向后退了两步,跟姆哈马德保持距离。
“开枪啊!不敢去打∵→,苏联人,就在这里逞威风!”姆哈马德继续说道:“就你这点伎俩,还想跟老子动手,老子打死的苏联人,都够一个加强连了。”
姆哈马德继续向前走了几步,这老板继续后退,直至退到了吧台,无路可退。
姆哈马德的胸口,顶在那把枪上,用手握住枪管,说道:“开枪啊。”
前面的美国人没有动,于是,姆哈马德把枪一把夺了过来,弹匣和枪膛分离,扔到了地上,他的身上,充满着一股虎气。
姆哈马德转身,带着女孩,离开了酒吧。
女孩挽着姆哈马德的胳膊,身体还有些发抖,直到出了酒吧,才下意识地想要松开,只是,酒喝多了,路都走不稳。
“你的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姆哈马德说道。
“在这里。”女孩向着街角指了指,那里,是一座清真寺。
“不,是这里。”女孩又转了转手指,指向了姆哈马德所住的那座招待所。
于是,姆哈马德知道,这个女孩的确是醉了,啤酒后劲大,她的眼神如此迷离,的确是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了。
如果没有前世的记忆,姆哈马德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送给警察,但是现在,他知道那样做并不好,而且,姆哈马德没什么太多的男女之间的拘束。
将这女孩带回了自己住的地方,将她放在床上,姆哈马德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白天睡了一天,还是没有休息过来,现在,躺在椅子上,姆哈马德很快又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直到听到浴室里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姆哈马德才醒过来,他看着自己的身上,被盖上了一块毛毯,而床上的女孩,已经去了浴室。
“嘎吱。”就在这时,浴室的门打开,姆哈马德扭头,睡眼惺忪之中,看到了一个赤-裸的身体,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不错,就是赤-裸的,可以看到身体的曲线如此凸凹有致,可以看到前胸的两个肉球有些低垂,上面还有水珠一点点地滑落下来。
湿漉漉的头发散乱地披着,当透过头发,看到前面的姆哈马德正在盯着自己的时候,女孩明显地感觉到了害羞。
这一刻,姆哈马德感觉到自己胯下的某个东西,蠢蠢欲动,他很快压制下来心中的欲-火,说道:“你醒了?”
“嗯,洗了个澡,感觉到舒服多了。”阿伊莎说道:“多谢你两次帮助我,我,我可以报答你,用任何方式。”
女孩的心意表露无遗,姆哈马德将自己盖着的毯子扔了过去:“先披上,小心着凉。”
毯子恰好地盖住了女孩的前胸,女孩顺手一转,熟练地把毯子围在身上,扎了起来。
前胸高挺,后臀翘起,反而比刚刚更加有诱惑力了。
“你怎么会到美国人开的酒吧里面去?”姆哈马德问道,其实,他这只是随口问的,现在才场面很尴尬,他想转移话题。
智商很高,情商却明显不够,前世的姆哈马德,是经过媒人介绍,跟一名女军官结婚的,都是先结婚,后谈恋爱,而且,他不是训练就是演习,跟自己的女人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了。
听到姆哈马德的话,阿伊莎的诱人的大眼睛里,流出泪水来:“我不是巴基斯坦人,我是从阿富汗逃过来的,我的老家在坎大哈,父亲开了一家工厂,母亲在坎大哈的一所中学里教书。后来,苏联人过来,工厂在战火中损毁了,我的父亲也受了伤,后来,带着我和母亲逃到这里,就在刚刚到这里之后,父亲就去见了真-主,只剩下了我和母亲,我的母亲因为思念父亲,患上了重病,住进了这里的一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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