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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龙烈血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
梦中,迷迷糊糊之间,龙烈血感觉自己的身子暖暖的,轻飘飘的,像失去了所有的重量,正在御空而舞,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很难用语言来完全把它描述出来。
难道酒醉后都是这种感觉吗?龙烈血不知道。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喝醉。龙烈血闭起眼睛来,“内视”了一周,身体已经没有任何的不适了,大脑也很清醒,而让龙烈血奇怪的是,自己体内的气机竟在一夜之间蓬勃旺盛了不少,体验着身体经脉内那如玉珠一样轮转不休的气机,龙烈血也有些迷惑了,难道第七层的《碎星决》本来就是这样,竟然可以在一夜之间自由壮大?在以往,这样的情况只会出现在每一层的后半阶段,而现在的自己,准确的说应该还处于第七层的开始阶段――“涵养期”,应该不会越过中间阶段而直接产生这么大的变化才是。独自坐在床上,龙烈血静静的想了想,再认真仔细的运转了一遍《碎星决》,在确认没有任何问题之后,龙烈血才放下了心来,既然搞不懂,那就顺其自然吧。
当然,龙烈血也不是没有怀疑过现在身体内的情况和昨晚喝的酒有关,但随即,龙烈血就否认了自己的这个可笑的想法――如果喝点酒都可以让《碎星决》有这么大的突破的话,那《碎星决》也实在太好练了。做为龙家真正的不传之秘,《碎星决》在现在这样一个凡事都讲究科学与逻辑,金钱与物质的社会里,实在是一种恐怖的存在。当然,练《碎星决》也不是完全没有坏处的,就拿龙烈血来说吧,练了《碎星决》最大的一个弊端就是几乎对所有的体育竞技比赛都失去了兴趣,在学校里,当别人热火朝天的打着篮球,踢着足球,旁边一堆女生在兴奋得呐喊的时候,龙烈血只是一个冷漠的看客,他实在无法让自己投入其中。
高中的时候,班上的体育委员邀请自己加入班上的篮球队,自己婉拒了。恐怕一般的人都不会相信,在学校,自己最怕上的课不是别的,正是体育课,你可能也根本无法体会我上体育课的那种郁闷的心情――当自己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闲庭慢步般的“走”完一千米以后,(注意,成绩不能太突出,中等就可),还用运功把自己的脸憋得通红或是煞白,为了效果逼真,还要弄个一身的汗水,那样的感觉,我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我得承认,在这个方面,自己实在是没有什么“表演”的天赋。
《碎星决》一共有十六层,就连父亲自己,也只能停滞在第十层的中期而无法寸进,传说中,《碎星决》练到最高境界的时候,能有击碎星辰的力量,是故,才把它取名叫做《碎星决》。
就在昨天早上自己才刚刚与父亲“较量”了一次,说是“较量”,那只是好听而已,自己倾尽全力,而父亲,只是在与自己“玩耍”,父亲只是想看看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而已,《碎星决》三个层级之间的力量差距,特别是到了五层以上的时候,那简直就是跟兔子与犀牛之间的力量差距一样,在这里,把兔子换成蜗牛也可以,好像在犀牛的眼里,两者的之间的差别也不是太大。
……
“龙氏家规第三条――《碎星决》,非家族中嫡系男子,不得习,犯者,毙!”
……
“龙氏家规第十七条――习《碎星决》者,禁止在非习者面前随意显露,犯者,轻则杖之,重则废其武功,禁闭终生!”
……
“龙氏家规第二十三条――家中女子,婚嫁所生之子不得随母姓,如嫡系男子香火断绝,无以续之者,则先论嫡庶,后论长幼,择一女所生之子赐之以母姓,父不得其教,习《碎星决》,继祖业!”
……
就算是在学校和小胖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自己也没有向他们显露过《碎星决》的真正威力,唯一有一次,就是在高一天河被绑架的那一次,在去救天河的时候,杀了那两条吃人肉长大的大狼狗。而那时,自己的《碎星决》还停留在第五层的基础上。狼狗虽然杀了,可还是让其中的一只发出了一声低沉的惨叫,引出后面那一堆事……
自己教给小胖他们的,是另外一种心法。你不会认为我除了《碎星决》以外就不会其他的心法了吧?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现在我就把事实告诉你,除了《碎星决》以外,我至少还会六种其他的心法。这很好理解,就像一个亿万富翁,他可以买得起私人飞机,但如果他还想再买几辆跑车的话,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飞机虽然好,但也不可能平时吃个饭也要开着去吧!而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其他心法,父亲并不禁止自己外传。
父亲在教给自己那些心法的时候,除了《碎星决》是有名字的以外,其他的心法,父亲甚至都没有或是懒得再告诉自己那些心法的名字,那些心法在龙悍与龙烈血交流的时候,只是被简单的冠以“一号心法”“二号心法”……这样的称谓。不得不说,这样的称谓实在是谈不上什么创意,但你也千万不要因为它们的称谓简单就觉得它们也简单,也许,它们确实不能和《碎星决》比,但如果《碎星决》不出现的话,就自己的感受来说,就凭借这几种心法中的任意一种,天下都大可去得了。
龙家关于《碎星决》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父亲说《碎星决》第十层是一个最大的瓶颈,如果能够突破第十层,那么以后可以达到什么样的境界实在是很让人期待啊……不想了!
龙烈血的床头书桌上有一个老式的闹钟,那方形圆角的外形,土黄色的壳漆,上发条的旋钮,再加上一个看起来有些笨笨的不锈钢制的小提手,按现在的眼光来看,也许用“土”字来说更适合一点。这个闹钟是在龙烈血很小的时候龙悍就买的了,上海钟表厂制造,用了10多年了,一点毛病都没有。撇了一眼床头书桌上的闹钟,闹钟的时针已经快要和桌面平行了,而分针,则刚好和桌面垂直。
“我竟睡了这么久?”龙烈血吃了一惊。
闹钟旁边放着一杯水,杯子下压着一张信签,拿起信签,父亲干劲如刀斧般的笔迹映入了龙烈血的眼帘。
“烈血,我走了,莫要挂念,待我安定,自会派人与你联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万民为刍狗,人间正道尽沧桑!前路漫漫,魑魅魍魉,风高浪急之处必不可免,我儿事当谨慎筹谋,然必要时亦可行雷霆手段,铁血心肠。家规一二,儿不可稍忘,切记,切记!你我父子此别,不知来日何期?父房中桌上留有一物,名日龙牙,乃为父当年所用之物,龙牙当年随为父披肝沥胆,斩尽头颅,杀尽仇寇,饮尽敌血其芒尤锋,今,为父将龙牙赐予我儿,我儿慎用、善用!父字。”
龙烈血呆呆的看着父亲留给自己的这封信,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看了六遍,生怕漏掉一个标点。龙烈血觉得,父亲在信中言辞切切,却又有种欲言又止的的感觉,那每一个字中所隐藏的深深的意味,竟让自己一下子无从把握。
别的不说了,就只说说这一句吧,“家规一二,儿不可稍忘,切记,切记!”自己哪里能“稍忘”啊,几乎从自己才会说话,就已经开始背诵龙家的三十六条家规了,在自己可以对龙氏家规倒背如流的时候,家规里的大多数意思,因为自己年纪太小了,甚至还理解不了。到现在,家规的每一个字都已经渗透到了自己的骨髓当中了,这一点,父亲不会不知道,可父亲为什么还要在这里还要叫自己“切记,切记”呢?
“龙氏家规第一条,龙氏子孙,生为炎黄人,死为炎黄魂。叛国、卖国者,凡龙氏子孙,可人人得而诛之。如有不肖子孙犯之,除其姓,毙!”
“龙氏家规第二条,数典忘宗,欺师灭祖者,毙!”
明朝末年,征战天下,江山美人,收入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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