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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叮铃,叮铃……
一串悠扬的驼铃声突然从司徒府门前的长街远处传了过来。
司徒健仁、王月珊和沈遇乐都没有听过这驼铃声,都愣了一下,探头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司徒盈袖上一世的时候,却是听过这驼铃声……
一听到这驼铃声,她就想到一个人,上一世在东元国京城大名鼎鼎的张绍天张四爷。
张四爷出身“三侯五相”里面的张家,曾经是张家最有出息的儿子,但是八年前听说大病一场,病好后离家远走,去了西疆游历,后来带着头骆驼回到东元国京城,轰动一时。
这人年岁比她爹司徒健仁还大,却从来没有娶过妻,身边也没有女人,因他不近女色,也不好男风,上一世的时候,曾经有人传他身子有病,不能做男人,让张家的家主伤透了脑筋。
司徒盈袖沉吟间,那驼铃声已经由远及近,来到了司徒府门前。
司徒盈袖眯起双眸看过去,小巧精致的鼻子微微皱起,脸上有一丝好奇的神情。
张绍天骑在骆驼上慢慢从司徒府门前走过。
他漫不经心地往司徒府大门的门匾上看了一眼,视线在那上面停留的时间稍微有些长,再转回眸,他看见了站在司徒府门前的沈大爷的妻子王月珊。
他们五相家是世交,他跟沈维兴、王月珊从小就认识。
如今他虽然离开京城八年,但是王月珊的样子并没有怎样变。
张绍天想了想,从骆驼上一跃而下,对王月珊拱手道:“沈夫人,没想到我一回到京城,就见到了沈夫人。”
王月珊见是张绍天,也非常惊讶,笑道:“没想到你今儿居然回来了。你大哥肯定要高兴死了。”
张绍天惭愧地道:“这一趟出门散心,确实出去的时间有些长。”
司徒盈袖在旁边打量张绍天,见他三十多岁的年纪,满脸络腮胡子,粗眉大眼,身材粗壮如同北齐那边边塞的蛮人一般,在东元国这个男子以高瘦为美的地方,他的样子实在称不上好看。
但是那股睥睨自如的英气,却能让人完全忽略他外表上的不足。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王月珊笑着说道,“你娘前些日子还念叨你呢。”
张绍天点点头,看了看王月珊身边的两个小姑娘,目光在司徒盈袖面上停住了,“这位是……”
他紧紧盯着司徒盈袖的眼睛,目光如鹰隼般锐利。
王月珊揽住身边的两个小姑娘,说道:“左边这个是我家遇乐,你见过的。你离开京城的那年,她才三岁。”又看向司徒盈袖,“她是我小姑子咏洁的女儿盈袖,昨儿才从江南来到京城。”
张绍天知道沈咏洁当年是嫁到了江南司徒府,他伸手从怀里掏了块精致的羊脂玉佩出来,递到司徒盈袖面前,“原来是故人之女。初次见面,一点薄礼,算是见面礼吧。——拿去玩去。”
司徒盈袖低头,见那蒲扇般黑红的大手上,静静地卧着一只如羊油般润泽白腻毫无瑕疵的玉佩,那玉佩的样式也很奇特,是一只蹲坐在地上的小猫咪,一只前爪伸出,像是招财猫。
雕工简练古拙,寥寥数笔,就将一只小猫咪雕得惟妙惟肖。
司徒盈袖一看就喜欢上了,但是她也知道,这样贵重的礼物,她不能收的,便笑着让到一旁,道:“多谢张四爷厚礼。无功不受禄,这样礼物,盈袖不敢收。”
司徒健仁笑着走上前来,躬身道:“这是张四爷?久仰久仰!”
“哦?你听说过我?听谁说的?”张四爷扭头看向司徒健仁,眯着眼睛地问道。
司徒健仁一窒,道:“……张四爷的大名,东元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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