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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动过后,林子轩冷静下来。
他发现这个大规模剽窃外国名著的计划存在着诸多漏洞。
他的确看过不少外国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过于久远,早就出版过了,像是《简爱》和《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类的。
他真正看过的现当代小说并不多,而且有些小说的思想和这个时代不相符。
或者说超越了这个时代。
前进半步是天才,前进一步就成了疯子。
林子轩剽窃小说是为了出名和赚钱,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样,死后才得到殊荣。
他就是一个俗人,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
还有些小说看到一半觉得没意思丢掉了,就算用搜索栏搜索也只能得到残缺不全的小说。
虽然说残缺也是一种美,可出版社绝不会答应。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看的外国小说都是中文版。
这一点最为致命。
也就是说,他想要剽窃那些小说,首先要把中文版翻译成英文。
这让林子轩哭笑不得。
这算什⊥≧,么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现在倒好,还要再翻译回去。
别小看了翻译工作,这样捣腾一遍,兴许就成了另一个故事。
何况翻译这种活可不是谁都能做的,不仅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还要对外国的生活风俗了如指掌,否则就会失去原作的神韵。
所以说,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或许不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
这倒是个难题。
原本这位富家子弟林子轩在哥伦比亚大学学的是经济学,本人的英文水平不高,即便在纽约生活了两年,也只能应付普通的听说读写。
而穿越来的林子轩对英文更是不精通。
小说中的言辞讲究简洁优美,需要的词汇量太多,他无法胜任。
假若由他来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译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是把名著毁掉。
别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学生水平的作文,语言乏味,叙述平淡,就算主题再深刻,立意再新颖,也无法打动出版社的编辑。
还有个篇幅的问题,长篇小说一般都需要几十万字。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想要写文章,只能用打字机,或者手写。
用打字机也只能打出英文来,想要把小说写出来,只能用手写,而且还必须是繁体字。
手写!
繁体字!
天啊!
林子轩不由得发出一阵哀嚎。
对于习惯于用电脑打字的人来说,用手写繁体字,无疑是一种折磨,看来想要剽窃名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面对诸多困难,林子轩没有放弃。
他需要找一些篇幅较短的名著,这样无论是手写还是翻译都会简单的多。
童话故事一般篇幅都比较少,他搜索了一番,找到了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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