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四章 被迫穿越求收藏(第1页)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霍青的轻功远胜于我,内力火候更是登峰造极,即使被倾城师姐两次重创,起码也还留有五成实力!更何况……还有它!”

方明摸了摸背后,天王金刀被包了厚厚一层布,背在他背上,有着这个拖累,他根本逃不了多远!不!即使抛弃这个拖累,他同样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追上,并且还会失去自己最大的助力!思索之间,他脚步半点不停,两边树影飞快倒退,一追一逃之下,与霍青已经渐渐远离两位先天的战场。

“当此之时,只有背水一战了!”

方明抬头看看天上的明月,此时天空当中的明月出奇透亮,洒落下满满银辉,更是即将爬到那诸多星辰的核心。

“嗯?那小子怎么停下来了?”

霍青的身影猛然停滞,动静之间,就仿佛身体轻飘飘全无重量一样,看得人头皮发麻。

“喝!看刀!!!”

就在他停滞的刹那间,方明已经猛地回身,背后四尺长的长条骤然压下。

“呵呵……愣头青!”

霍青冷笑一声,宛如鸡爪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双白色的细丝手套,在月色下闪烁着莹莹的光彩。

这是他的成名兵器,以天蚕丝融合金蛛丝千锤百炼而成,水火不入,刀剑不伤,当年曾经凭借此手套连毁九九八十一柄精品利器!

“给我下来!”霍青狞笑着,双手直接朝着刀身抓落。

他一双肉掌在真力灌注之下便有着碎金断玉的恐怖威力,现在再加上天蚕手套的保护,即使空手接那些精品利器也没有丝毫疑虑。

嗤嗤!

爪风之下,包裹在刀身上的布匹层层断裂,露出了一柄乌沉沉的黑色大刀来。

“小子,逃跑都带着这东西,你找死!”

霍青先是一愣,旋即冷笑不断,右手直接抓向了刀尖。

“要死的是你!”方明面无表情,双手持刀,源源不断的真力运转中,破戒刀法直劈而下,恶风无穷。

咔!

黑色长刀与天蚕丝手套向碰,漆黑的刀尖居然毫不费力地切开了混合了天蚕丝与金蛛丝所形成的防御,仿佛只是切开了一块熟牛皮而已。

“不好!!!”霍青的一张脸直接变成青色,他显然没有料到,在方明区区一个后天武者的手上,居然还有着这种神兵级别的利器!!!

总算他反应极快,在发现不对的瞬间就改抓为拍,右手侧翻,一掌拍在刀身,将刀锋偏转。

呼!

长刀几乎贴着霍青脸孔过去,削落一蓬头发。

霍青怪叫一声,身形急速飞退,一跃逃出三丈,这个时候,他才抬起了自己的右手。

只见三根指头已经齐根而断,伤口翻白,血液这时候才渗透出来,接着变成爆涌!

“好快的刀,好神兵!”

霍青之感觉额头冷汗涔涔而落,对方的宝刀居然如此之锋利!刚才他要是稍微慢了一步,恐怕整条性命都要交待在这里!

在他的对面,方明持刀而立,显然有些可惜。

“老家伙,纳命来!”

热门小说推荐
尸凶

尸凶

我叫姜四,是一只活尸,有着人的身躯,僵尸的心脏,左手手背上,还有一只饕餮之眼,专门以恶鬼怨气妖龙为食物。二十年前,我被一群盗墓贼从棺材里挖出来,从此走上了探阴墓寻龙穴吃恶鬼的一条不归路。群号263043306...

我要名垂千古

我要名垂千古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

大富翁

大富翁

忙碌与悠闲,贫困与富裕,你的选择是什么?...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十方武圣

十方武圣

末日荒土,世宗三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中央皇朝崩坏,各地群雄割据,门派独立。魔门妖党隐于暗处作乱,帮派相互征伐,混乱不堪。天灾连连,大旱,酷寒,暴雨,虫灾,人民苦苦挣扎,渴求希望与救赎。大乱之中,各...

越界招惹

越界招惹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滴。温弦嗯?怎么才能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