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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宛宛穿着店里的黑色经理制服,她的身材说不上纤细窈窕,但胜在匀称,再加上她皮肤白,五官舒展,说不上多漂亮,但是却很耐看,再加上仪态好,看着很有几分气质。
她脾气好,脸上常带着笑,无论是对客人还是对店里的员工都笑脸相迎温柔可亲,所以店里的领导层里,她是在员工中最受欢迎的那一个。
“听说我们店长升到总公司以后,打算推荐你当店长。”
包厢走道里,后勤部经理赵俏和余宛宛闲聊的时候忽然提起这件事来。
余宛宛抿唇一笑:“你从哪儿听说的?”
赵俏说:“他们都在说啊。店长最喜欢你,她要走了肯定要推荐你当店长的。怎么,店长还没有跟你漏过口风?”
余宛宛弯了弯眼睛,笑着开玩笑说:“还没有,那就承您贵言了。”
“对了,你跟你男朋友是准备十月份订婚吧?”赵俏说。
余宛宛完了弯唇,笑眼里流露出一丝甜蜜:“嗯。”
店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余宛宛的男朋友,是因为宋云凌就是和同事一起来店里吃饭的时候认识余宛宛的,之后他就常常来店里,每次都预定一个包厢,每次都让服务员把余宛宛叫到包厢里点单,一来二去的,慢慢熟悉起来,之后他表白的时候,余宛宛也没有扭捏,直接答应了,就这么成了男女朋友。
一眨眼就交往了近两年,她也从部长升到了经理,现在眼看着就要升店长了,她和宋云凌也交往稳定,准备十月订婚,年底就结婚。
“真是爱□□业两得意啊。”赵俏无不羡慕的总结道。
她也见过余宛宛那个男朋友好几次,看长相,还以为余宛宛找了个比自己年纪还小的男孩子搞姐弟恋,后来才知道比余宛宛还大一岁,长得也挺帅,做IT行业的,家里也有钱,不然也不可能为了追余宛宛每天都跑来开包厢吃饭,还每次都点各种贵价海鲜给余宛宛冲业绩。开着五十多万的车,有次听前台的小姑娘说,上次他来接余宛宛下班的时候,脚上穿的那双鞋要一万多。
不过她倒也不意外。
余宛宛这人,是挺招人喜欢的。
她说不上多漂亮,却是让人越看越顺眼的耐看型长相。她亲和力强,见人三分笑,不多事,却又能扛事,店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状况她都能不慌不忙的解决好。她不是那种八面玲珑去讨好人的性格,但是和她相处起来却会觉得很自在很舒服。所以店里上下,无论是领导层还是下面的底层员工,都对余宛宛评价很好。
余宛宛资历也不浅,在店里工作已经快六年了,从最底层的前台营销员开始做起,然后到部长,再到经理,余宛宛这样的人来当下一任店长,那是理所应当的,各部门的经理私下讨论起来,也都没什么异议,觉得理所当然。
余宛宛轻笑一声,也觉得自己幸运。
两人简单聊了几句就各自分开做各自的事情去了。
中午吃完饭,余宛宛果真就被店长叫走,赵俏给了她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店长今年三十岁,已经在蓝色海洋码头工作了八年,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她身材丝毫没有变样,一身黑色女士西装笔挺,脚下蹬着一双十公分的黑色尖头高跟鞋,她比余宛宛更瘦一些,淡妆,利落短发。
她没有跟余宛宛绕弯子,开门见山的说道:“我要调去总公司了,一号码头的下任店长我已经跟总经理推荐你了,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余宛宛笑着弯了弯眼睛:“谢谢店长。”
店长挑了挑眉,笑说:“你倒是一点都不意外。”说着拍了拍她的肩说:“接了我的班,别给我丢脸。”
然后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往外走去。
***
晚上八点,店里依旧食客济济,却已经过了最忙的时间段,已经没有客人在排队了,余宛宛跟楼面部的几个部长交代了几句就提前下班了。
她说今天晚上会晚点回家都是骗宋云凌的,去年他生日的时候她忙到根本不记得他的生日,只能事后补送了一份礼物。今年又正好碰上星期天,店里最忙的时候,实在走不开,只能提前下班。
余宛宛在店里先给宋云凌打了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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