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八章 高歌猛进五更(第1页)

书简记载:

‘共工怒触不周山,天柱倾塌,天有大洞。女娲圣人炼石补天,美名流传,但天柱倾塌之后天穹倾斜,天地不稳。

当时,四位圣人出手,于北俱芦洲斩了一只自洪荒开辟便存在的玄龟,取了玄龟的四肢,支撑起了天之四角……

那玄龟本与世无争,平白糟了这等灾祸,心中自是不忿。被斩下四肢之后,它的鲜血流满了北俱芦洲,它庞大的肉身迅速腐败,化作了漫天瘴气,将北俱芦洲遮蔽。

自此,北俱芦洲不见天日,从原本的草木丰茂之地,变做了洪荒苦寒之所,万灵困乏,毒物丛生。

圣人斩龟虽是拯救天下苍生,却有亏欠于那只玄龟,便引了那玄龟魂魄投胎转世,做了那人族三皇五帝其中之一;

又有圣人出手,将一大截不周山碎片炼成一面石碑,立于北俱芦洲正中,镇压玄龟怨气,净化此地毒障。

经年累月,北俱芦洲恢复了一点生机,巫族也得以在北俱芦洲的边缘之地休养生息……’

杨戬左手轻轻拂过书简上的这些古字,右手食指点在那滴共工血上,正将那水蓝色的鲜血,化成一丝一缕,缓缓吸入指尖。

他差不多也明白了,为何那些天兵天将,非要选在北俱芦洲对他下手。

——北俱芦洲凝聚的瘴气,能够隔绝大部分神识波动,让杨戬无法召唤援手。

不得不说,此行北俱芦洲还真是莫名的凶险。

杨戬之所以敢冒险一探,心底其实还是有将师父玉鼎考虑在内;觉得若遇殒命之危,师父总能及时救下自己。

可这北俱芦洲、这黑山……

此时想来,若非自己应变得当,已然身死道消,师父也只能为自己报仇,怕无法及时救援。

今后行事需改正这般心态,不然当真是拿小命在玩笑。

故而,他此时并不敢全身心沉浸在共工血之中,而是这般,保持神志清醒,缓缓将共工血化作自身之用。

虽然慢了一些,但胜在心中安稳,道心无痕。

不多时,体内第二十七颗玄珠缓缓凝成……

“水之大道,与我也没什么用处,有共工血就足够了,倒是欠了逍遥散人一份人情。”杨戬伸了个懒腰,左手将另一份书简缓缓打开。

里面没记载逍遥散人任何功法、神通,依然是关于北俱芦洲的历史,但却是和巫族有关的一份书简,也是逍遥散人书写的。

其上记载了巫族几大部落的位置、族中高手几何,又表达了隐隐的担忧,怕巫族以与人族通婚为名,搅乱人族大兴的步骤……

从此处可以断定,这位逍遥散人必是人族一方的大能,而逍遥散人在此隐居提炼共工血的岁月,应该是在蚩尤作乱之前。

“也不知那时到现在,已是过了多久。”

杨戬喃喃自语,静静地坐在那,感受着草屋吹过的过堂风,不知不觉沉浸了心神。

在他头顶三十丈处,那一层石壁之上,数十道身影在一处更为宽敞的山内空间不断搜寻,自然是毫无收获。

那两名大罗已经有些急红了眼,杨戬寻不到、他们家将军也没了消息,就这般结果,又如何回天上?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神豪在都市

修仙神豪在都市

富甲仙界的财迷仙帝,渡神劫失败,一缕残魂降临地球都市,夺舍重生,成为了一名古武世家的废材少爷。废材没关系,灵丹妙药随便吃,废材转眼变天才!别欺负我,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吃亏?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吃亏!...

帝王燕:王妃有药

帝王燕:王妃有药

她是绝世无双的药学天才,手握药王宝鼎,一朝穿越,竟成御药房最卑微的小药奴。医师刁难,公主欺辱,连未婚夫都上门要退婚?不怕,药鼎在手,天下我有。顶级药方信手拈,珍稀药材随手拿,惩刁奴,斗细作,治皇帝,...

替身退场,京圈大佬急疯了

替身退场,京圈大佬急疯了

沈家太子爷对女人出了名的挑剔,向暖却靠着那张和他白月光三分相似的脸成功被挑中。她扮演着乖巧懂事天真懵懂的小白花,尽心尽力的做好替身的职责。沈宴时对她也大方,她跟他这两年得了不少好资源,让她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龙套,被捧成了小有名气的二线女明星。直到白月光本人回来,向暖乖巧自觉的提了分手,沈宴时无所谓的放她离开随你...

腹黑老公,别撩我!

腹黑老公,别撩我!

婚后,他的小妻子竟然公开在舞会上盯着别的男人!看来是家教不严,直接领回家好好教育一顿!婚后,说好一辈子不碰她的老公才第二天就强吻了她!看来是地位不稳,直接一巴掌呼过去示威!你干什么亲我!告诉你谁才是你的丈夫!...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仙道缥缈,仙踪难觅。李念凡以凡人之躯降临修仙世界,得知修仙无望后只想安稳度日。却不知他收养的一条狗,因为看他写诗作画,成为一代妖王,镇压一方世界。他屋后栽种的树木,因为听他弹琴奏曲,成为世界之树,撑起天地桥梁。他遇到的一个路人,因为受他随口点化,成为仙道圣人,引领一个时代。回首时原来那位一直缠着他要字画的书生是仙界画圣,那位棋艺很烂的老头是仙界棋圣,那位每天晚上来听曲的美女是仙界第一圣女...

我修了个假仙

我修了个假仙

我是渡劫仙尊的一百零八代弟子易风,我现在正在大闹地府。给我点个收藏我把你名字从生死簿上划掉,顺便带你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