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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花事(第2页)

丁字裤后面有一小块兔毛,胸前只被两块兔毛给遮住,肚脐露了出来,每每一走动一步,无论上面,还是下面都会春光乍泄。

这就是我要的效果。

这件兔女郎的衣服本来还有挺多料的,但是我依照自己的感觉,把它改成了这个样子。

那时候我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一种本能指引着我去做。

在看惯了阿蝶怎么勾引男人,不管我承不承认,那些东西都对我有影响。

隔壁的红姨也经常会给我讲一些男人的德行,尽管我不喜欢听,但她总是絮絮叨叨地跟我说着那些某某用什么手段勾引了谁,成为了哪个哪个会所的头牌,一晚上多少多少钱。

红姨把这些当成笑谈,并经常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红姨原来是家境不错人家的女儿,读过不少书,是这一片儿少数肚子里有墨水的红姐儿。

年轻的时候为了爱奋不顾身,那个是一个青年才俊,风流儒雅,写的一手好诗好文,可惜拿得出手的才华填不饱肚子,丈母娘也是全力反对这门她所看不看好的婚事,偌大的一个城市的才俊,怎么也不是这样的一个穷小子所能登大雅之堂的。

各种哭闹之后还是反对,最后还剩一条道儿可选——直接私奔吧。美满的愿望和浪漫的故事,架不住离不开茶米油盐酱醋茶的现实生活,贫贱夫妻百事哀。

争吵,和好,争吵,买醉,和好,争吵,打架,和好,争吵。生活仿佛陷入了一个争吵与和好的怪圈里了。

曾经那么亲密的人,从看星星谈到诗词歌赋到创造生活,这本是一个像所有年轻人所规划好的未来一样,最终以惨淡结局收场。

后来,那个青年才俊遇到了某报的知名女记者,一来二去,和女记者由陌生到熟悉,但是昔日熟悉的人,日渐陌生了。

有一次他喝醉了,回到家又是一顿争吵。待他睡着之后,她默默地帮他脱掉白色衬衫,换上睡衣。

生活再怎么不如意,但是他还会记得在喝醉的时候回到家里,他还记得她,这就够了。

但是拿在手里的那件白色的衬衫仿佛在嘲笑着她。那件白色衬衫的领子内侧,有一个玫红色的口红印子。领子上残存着茉莉香气。

那一刻,她的内心仿佛被巨石砸过,一下一下,那么沉痛。他说过不会离开她的,无论遇到什么。

玫红色的口红,茉莉味香水,那个女记者。成熟而有女人味,事业有成。

寻死觅活,只是穷途末路之后无可奈何的延续。

一旦铁了心要离开的人,总是会想尽办法离开。

在一个清晨,红姨醒来发现,他离开了,带走了这些年两个人所有的积蓄。

京城一朵如花的女子,从此踏入了欢场,一场笙歌,一唱就是半辈子。

红姨是一个不幸的女人,阿蝶也是。

她们是一场花事,曾经轰轰烈烈地绽放在红尘渡口,有人经过,那一刻看对了眼,就低下头,任人采撷了,以为找到了过河的船,还来不及拥抱新鲜的太阳,便已经枯萎。

一个永远停在船上,正是肆意渲染美的年纪,却来一场猛烈的冰雹,在毫不留情的摧拉枯朽中枯萎,花瓣还是最么的模样,但是已经又干又皱的,没了水分和灵气。

有人说,家庭的命运会延续,一代一代。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走阿蝶走过的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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