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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白霍第二次发疯,让她连学校都不能去,彻底斩断她自由的那刻,她就开始计划逃跑了。
白霍要的是一个全心全意爱他,依附他的心意而活的孟娴,可她不是。她天生薄情也多情,触犯白霍底线多次,他绝不会放过她,就算眼下饶了她,日后也要把她锁在房里,日日蹉磨算以前的账。
她所有自以为谋划好的退路,在白霍那里都可以轻易被斩断。既然已经无计可施,那就必须要逃。就算逃到半路被抓回来也要逃,白霍是不会转性的,任何反抗都不做等同于洗颈就戮。
到时候,只怕她不死也要疯。
她有钱,口语还算不错,也有在国外生活的经验。趁白霍虚弱,且被程锴折腾的焦头烂额的时候,她是最有机会找到空子的。警方需要失踪二十四小时才立案调查,到那时候她早飞到国外再辗转几个城市了,白霍他在国内势大,可到了外面照样鞭长莫及。
而且她把个人证件都带走了,没有证件,白霍是不太好查她的航班的,但也不是完全不能。不过就算查到了又怎么样,想凭一条航班信息在异国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些计划,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就连小琪也只知道她是要逃,但不知道她要去哪儿。白英似乎有帮她的意思,可她不敢信。不过白英倒是和她想到一起去了,就是所谓的移民。有了护照可以在一个国家停留一到叁个月不等,她完全有时间挑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买房办理移民。
从她一开始给白霍下药,到她主动要求请医生来家里,让医生给白霍的药里加入安眠药物,都是为了最后这刻——她既要报复他的囚禁和强奸,也要为最后的逃脱争取。
药不能太猛,也不能太多,否则白霍无故病重,一定会生疑,她更逃不掉。
走一步看一步可能会穷途末路,但走一步看十步不会。
下飞机以后孟娴即刻就买了新手机和电话卡,购汇以后从银行取现金,坐上出租车去预订好的酒店的路上,她整个人才慢慢松弛下来。
再看窗外有些陌生的一切,她忽然有种自己在做梦的不真实感。
就这么逃出来了,竟然如此顺利。
她选的这个城市不算特别发达也不太落后,这儿的人生活节奏较慢,也不会有人关注她一个不起眼的人。
到酒店的时候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她饿的胃疼,于是拐弯去了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些吃的,出来时街口拐角多了几个行为艺术家,还有安坐一隅拉大提琴的。
大提琴……
孟娴往酒店里走,脑子里不受控制地想起很多关于程锴的事情。
从她第一次见他,到昨天他明目张胆的求爱,他们一起走过的每一步几乎都充满着她的算计,而他战战兢兢地走入这圈套里来,还以为自己会是那个例外。
纵然傻的可爱,但也可怜。
她这人薄情寡义,也向来不择手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当初程锴找上她,在车里说出那句“想你”时,她敢说她没有一丝丝动心吗?那么漂亮的、金尊玉贵的一个人,扑到她怀里瓮声瓮气地叫她的名字,温热眼泪滴到身上,她敢说她没有过一丝丝失神吗?
她不敢。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人的感情千变万化,不受理智和任何规则控制。
酒店的墙上挂了些大小不一的油画,她在办理入住,目光便无意识地游离着,最后定在一幅蓝玫瑰上。
准确来说,是不怎么蓝的灰紫色玫瑰,色调雾蒙蒙,和当初程锴送给她的那幅很像,只是画风不太一样。
她目光下移,看到右下角写着作品名称:berose。
“你好,”孟娴开口,问那个前台的金发女人,“请问这是什么花?”
秋姨说得对,小南楼从来没种过这种色调的玫瑰,她只对那些浅色的品种颇有些研究。
那位女士回头看一眼,态度礼貌地告诉孟娴它的英文名:bevague。
中文名:蓝色迷漫。
孟娴笑了笑,问出那个似曾相识的问题:“明明是紫色的花,为什么要叫蓝色?”
显然孟娴不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人了,对方闻言便无奈地笑了,不过还是耐心解释道:“因为玫瑰花没有产生蓝色色素的基因,无法生长出蓝色花瓣;虽然玫瑰有5000多年的人工栽培历史,迄今已培育出2500多个品种,但无论怎么培育,都只能创造出最接近蓝色的蓝紫色,始终没有纯正的天然蓝玫瑰的身影。所以‘berose’在很多俚语中也用来比喻‘不可能’的事情。”
“……之所以取这样的名字,我猜,或许是明知道不可能以后,还心存某种美好的期盼吧。”
berose,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孟娴微微怔忪两秒,随后垂眼无声地笑了。
有些事情,或许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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