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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彦最拿手的菜是馄钝。
他脑筋很直,不懂得变通,总显得笨。而不需要变化和创意的东西,他恰恰就能做得很好。
加彦配料的肉馅口味浓淡总是刚刚好,包出来的馄钝大小也正合适,每个都一模一样大,形状也完全相同,饱满漂亮,而且绝对煮不散。
连汤里加的葱段和醋的分量都很精确,吃起来只觉得汤清馅细,香而不腻,吃过的人没有不夸奖的。
除了肖蒙。
肖蒙会夸奖才怪,他跟加彦做朋友几十年,说过的好话也不会超过五句。
只不过如果加彦做馄饨当夜宵,他就皱著眉头,一脸嫌弃地大概吃个四五碗,然后哼哼唧唧地抱著肚子去睡觉。
肖蒙最近因为公司不分上下疯狂加班,昼夜颠倒地忙了一段时间,得了肠胃炎,一个礼拜都只能吃吃淡而无味的菜色,嘴里淡出鸟来。总算可以进食油腻的东西了。
加彦问他夜宵想吃什麽,他咳嗽了半天清嗓子,才说:“我要吃馄钝。”
加彦周末也要上班,为了给肖蒙做馄饨,中午急忙忙跑回来,手忙脚乱包好几十个,再跑去上班,等著晚上回来煮给肖蒙吃。
肖蒙无所事事躺著看了大半天的杂志,心神不宁辗转反侧的,等不到加彦回家就忍不住要去看看加彦包好的馄饨,一看之下却忍不住惨叫出声:“啊!这个笨蛋!!”
加彦忘记把包好的馄钝放进冰箱里了,这种室外三十五度的高温,虽然屋子里开著冷气,馄饨放了十来锺头,味道也已经变了。
“妈的,这样叫我怎麽吃,想毒死我啊!”肖蒙怒骂连连,端著馄饨往垃圾桶走了两步,又停住。
如果被加彦知道他肯定要心疼得直唠叨,就算馄饨发臭了那个节俭的男人也会一个不漏地吃掉,绝对不浪费粮食。
要倒就干脆毁尸灭迹,不如倒进马桶里冲走算了。
打开马桶盖,突然又想著加彦认真剁著肉的样子。
这麽几十个馄饨,那个笨蛋剁了一个多锺头的肉馅,弄得一头汗。
不懂得该使用绞肉机的笨家夥。
肖蒙边骂边自己下锅煮馄饨,丢了好几块姜片,蒜头,又加了辣油进去杀异味,然后边咒骂不休,边把一锅味道变酸的馄钝都独自吃了下去。
加彦晚上回来,就看见肖蒙躺在沙发上,脸色惨白,一副只剩一口气的样子。
“啊,你怎麽了?”
肖蒙不大情愿地:“拉肚子。”
加彦很吃惊:“怎麽会这样?吃了不好的东西吗?”
肖蒙只是很不高兴地哼哼,摆出大少爷的姿势让加彦伺候。
他才不会告诉加彦他是自讨苦吃。
他绝对不是因为舍不得丢掉加彦做的东西才吃坏肠胃的。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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