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见义勇为(第2页)

还有就是,林建看到了两个小孩子正蹲在停车场西南,正是那越野车行进的方向。

“不好!”

看到这一幕,林建汗毛都竖了起来。

所以,在这一刻,他几乎想也不想,开门就冲了出去!

“轰~”

越野车飞驰而过,先是撞在售楼处门前的彩色气球的拱桥上,而后一路碾压式的向两个蹲着的小孩子驶去!

啊~

小孩子的不远处还有两个女人,正在站着聊天。

她们看到了失控的越野车,但却已经来不及去救自己的孩子了。

且两个孩子太小太小,都是一两岁左右,走路还愰呢。

然而,就在两个女人尖叫着的时候,一道人影像风一样掠过!

“嗖~”

人影刚一掠过,越野车就撞在了售楼处的石墩子上,并发出咣的一声响,紧接着越野车冒起了烟。

再然后,越野车的前机盖子开始起火!

“伢仔,我的伢仔~”

两个女人操着当地的口音,奔跑到林建身边把俩个孩子抱起。

两个女人也吓坏了,一个脸色惨白的没有血色,另外一个全身都在颤抖。

“你们快躲远点,车要着了!”

林建这时候又冲向了越野车,因为越野车里的司机还没下来。

不过是越野车失控了还是司机喝酒了,他林建都不可能不见死不救。

所以他快速冲进越野车里面,并用力的把已经昏倒的司机拽了出来!

司机一拽出来,越野车就彻底被点燃!

林建这时候探了一下越野司机的鼻息,发现鼻息微若,但这人应该没喝酒,因为没闻到酒味。

再就是这人四五十岁的样子,似乎是突发疾病,因为嘴角有白沫!

林建用意念一看,脸色蹬时一变:“脑出血!”

这人脑出血了,怪不得车子失控了呢。

而这时,他也没心情想其他了,甚至都没有任何犹豫,抱起男人就上了自己的车,而后快速向医院驶去!

好在,距离这里不到两公里就有一家医院,他前后五分钟不到就把人送进了医院里面,然后又交了十万块钱押金。

自然,他也不是做好事不留名的那种大款,所以留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

不过那受伤司机的却没有身份,所以林建只能报警,让警方帮忙寻找。

而这么一耽误,天也就黑了。

售楼处那边是去不成了。

还有就是,他也给林静打去了电话,让林静给他留点排骨。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偏执大佬的粘人精

穿成偏执大佬的粘人精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洪荒星辰道

洪荒星辰道

穿越到洪荒,风紫宸不是先天神魔,也不是先天生灵,而是成了洪荒最弱的生灵。在这个出身决定命运的世界,风紫宸本着人定胜天的精神,一步步缔造出属于自己的神话。群号1098185990...

香祖

香祖

食肉者勇,食谷者智,食气者寿,不食者不死,食香者何如焉?自古以来,凡民燔柴烧香,祭祀祈祷,莫不以香为引,李柃善制香,本为凡世手艺,万万没想到,竟因天赋异禀食香炼魂,凭此开创一方道途,成就香祖。交流群42355392...

回到明朝做昏君

回到明朝做昏君

穿越大明朝,成为了木匠皇帝朱由校,那个,我躲在后面,背黑锅我来,送死你们去。书友群645915254全订者可私聊管理加vip群。新书回到明朝做仁君已发,求收藏求投资求月票!...

步步宠婚

步步宠婚

许容容的母亲去世不过三个月,继母就被迎进家门,甚至还带来了一个心机婊妹妹。父亲骗她,继母欺她,妹妹各种算计她。为了摆脱困境,她孤注一掷,用一纸契约将自己卖了出去。却没料到,买主竟然是最负盛名的商界传奇人物裴墨衍。原以为这只是一场公正平等的交易而已,可后来才发现,他早有预谋,一步一步将她宠坏,让她再也离不开他。*遇到了裴墨衍,许容容觉得很憋屈,明明结婚的时候说好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可为什么婚后,他总是能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次又一次的压倒她,然后在床上各种花样的折腾她。说好的S市最冷酷的商界精英呢,说好的只是契约婚姻呢,这个总裁,貌似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很不一样不知不觉,她已沉沦,再无翻身的可能。...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