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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年累月下来,会写也就不稀奇了。
陈轩一直也没当回事,可现在看到夏芸惊奇到极点的目光,他终于明白过来。
他一个生活在偏远山村的穷小子,居然会读写,这是一件多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现在的大夏虽然没有门阀垄断文化,可读书识字依然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像龙武村这样的小村子,连一个私塾都没有。
如果想要上私塾,就要去几十里外的镇上去。
不仅如此,每年所要缴纳的束脩,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所以,在夏芸看来,整个村子没有一个识字的人,这才是常态。
现在陈轩告诉她,他不仅识字,而且还会写,这怎能不让她感到震惊。
“哦,我运气好,小时候邻居是一个落魄秀才。
他闲来无事,教我读书写字来着。”
陈轩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补救道。
可即便如此,夏芸依然用让他感到发毛的眼神看了他许久,这才作罢。
夏芸让陈轩记下了要买的东西,这才让他离开。
躺在床上,看着在院子里和那些野兔尸体奋战的陈轩,夏芸暗叹一声,闭上了眼睛。
此时在她的心目中,陈轩身上的谜团简直多到数不清。
不论是那把样式古怪的反曲弓,还是熟练的剥皮技巧,都让她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男人。
算了,考虑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自己已经这个样子了,除了只能依赖他,还能做什么呢?
夏芸突然想起,之前陈轩对她说过的那句话——说不定你流落到这里,就是为了给我当媳妇呢。
还有你夏家蒙冤十年,也许就是等我去帮你洗脱冤屈!
也许,他真的没有骗自己!
陈轩可不知道夏芸脑子里还想了这么多,他处理完所有的野兔,然后带着十几张兔子皮又去了赵老头那里。
赵老头这时候也没闲着,正帮一个猎户处理猎物。
这猎户身材魁梧,穿着一套让陈轩羡慕不已的皮甲,背着一张猎弓,腰间还有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猎刀。
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
这个猎户,正是顾婆子的堂客,顾顺。
这个顾顺在附近几个村子都很出名,因为他家是世代猎户,到他这里已经是第四代了。
据说他背着的猎弓和猎刀,就是祖上传下来的。
而他打到的猎物,也比陈轩强了许多。
正是一只成年的山羊,看起来起码也能剔出四五十斤的羊肉。
就算刨去给赵老头的,他也能剩下差不多四十斤。
尤其是那张羊皮,只有少少的破损,如果再攒上几张这样的羊皮,做一件羊皮袄子都不成问题了。
看到陈轩眼中那羡慕的目光,顾顺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点头,就不再搭理他了。
他既然没有开口,陈轩自然也不会用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就在一旁静静的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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