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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子是和平村的,以后找他报仇!”
“报你麻卖麻花,你他妈打得过就有鬼了,以后看到他了,离远点!”
土老贼一巴掌就拍在了独眼的脑袋上。
刚才那人,心狠,特别是那一双眼睛,从眼底透露出杀伐之气。
这样的人,土老贼哪还敢惹啊!
而且自己脖子上这一刀,就是他给的提醒。
如果这刀再深一点,那自己就成一具尸体了!
身手好,刀功好,有勇有谋,土老贼都怀疑陈兴平是上过战场的人!
土老贼带着小弟屁滚尿流的回城看医生。
陈兴平刚才那几刀,是斜着切刀肉里的,虽然不致死,但是伤口深,怕是要个个把月才能好。
自己以后出门,还不知道会碰到多少这样的情况。
陈兴平从家里出门的时候,就带了刀片在身上。
一旦有危险,他也有自保能力。
至于为什么不杀人。
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虽然还是六十年代,虽然没监控之类的,可是就怕万一有人看见。
到时候一旦被抓,后悔严重。
不到万不得已,陈兴平不会选择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形式来解决事情。
对于刚才的那几个小土贼,陈兴平吓唬一下他们就行了。
其实,陈兴平出城的时候就察觉到有人跟踪自己了。
为了不暴露自己是哪个村的,他特意往和平村方向走,如今甩掉了尾巴,陈兴平这才绕路回村。
山路难行。
陈兴平背着东西,回去的速度放缓了些。
而这时,吴春凤和李子豪已经回村了。
他们两进城的事,全村都知道。
如今看着吴春凤穿着新衣服回村,全村人都围了上去。
“春凤,你老婆婆对你可真好啊,给你买了新衣服不说,还带了陈记的糕点……春凤,你以后可就是城里人了。”
“呦呦呦,还是新孩子(鞋子),春凤你今天是从头买到尾,难不成是买来结婚的啊?”
吴春凤嘚瑟回答。
“不是得,子豪哥哥说了,结婚重新给我买……我还买了个城头女人才戴的发夹,你们看,好看得很呦。”
村里嬢嬢都往吴春凤头上看去。
发夹精致漂亮,她们都羡慕得不行。
吴春凤这一身装扮,倒也像是个城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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