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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因为沈子瑶当年看上了他,硬是要他成为她的书童。
他根本没有资格从一个低微的侍卫来到太学。
所以平日里,书童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欺负吕少轩。
吕少轩很穷困,冬日里连一套保暖的衣裳都没有。
他们便恶作剧的将他唯一一件取暖的棉麻衣给抢走了。
原本以为吕少轩会被冻得向他们求饶,但他脾气实在是倔,硬是凭着一件单衣撑到了现在。
最可恨的是,他现在居然还披着一件华贵的狐裘。
不容想,这肯定是公主赐给他的。
他这种下等人,有什么资格穿这么好的东西?
他们暗暗下了决心,待过会儿结了课,定要吕少轩好看!
夫子是上头讲解诗经,沈子瑶便低头练字。
吕少轩知道沈子瑶喜欢胡闹,便没有管她,只是认认真真的听着夫子传道受业解惑。
待夫子讲解完之后,他才回头看向沈子瑶。
“这……”
他看着宣纸上的字发起了愣。
一笔一划,十分端正,每一处笔锋都恰到好处,提笔落笔,行云流水。
仅仅是看着,便已经觉得赏心悦目。
公主她……写字竟如此之好看……
“子兮公主,你且来背背我刚刚讲解的《击鼓》可好?”夫子黑着脸说道。
从一开始他便看到沈子瑶在出神,提笔在桌上写写画画。
她惯喜欢如此胡闹,每次都把桌子弄得全是墨水,叫他头疼不已。
堂堂魏刹国嫡公主,竟如此不学无术,实在是国之悲哀。
沈子瑶听到此话,立马起身:“是,夫子。”
对传道受业的夫子,她是极其敬重的。
如此爽快,如此胸有成竹,倒让夫子给惊到了。
她不是应该一脸苦相,嘟着嘴说上一声‘我不会’么?
接着,他便听到沈子瑶脆生生的声音: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首诗原本不是说什么情情爱爱,而是写战友之情的。
但随着朝代更迭,这两句便被视作男女之爱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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