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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瑾走在前方,思绪飘忽。
自己那个弟弟性格莽撞,但眼光着实不错。
她原本还觉得李新翰对沈仪的态度有些过于看重了,经此水云乡一行,却是实实在在的证实了沈仪的水平。
相较于弟弟直白的手段,粗暴的许诺给对方“地位”
和“女人”
。
李慕瑾更习惯于先拉近关系,以大大咧咧的姿态,消除这种贫寒天才对于世家的忌惮。
让对方觉得自己和他并无区别,是同样意气风发的武夫,是知根知底的同僚,甚至是可以亲昵的对象。
再潜移默化中,让其体验“世家子弟”
的优待,待到对方习惯以后,无论想法如何,至少在旁人眼中,沈仪身上就已经打上了李家的标签。
青州子弟向来有恩报恩。
她鞠躬时的感激之情是真心实意的。
愿意与沈仪这样的人才分享李家掌握的资源人脉也是真的,甚至可以比给别人的给出更多,别的不说,至少沈仪突破玉液圆满之前,所需的不计其数的宝药,李家都可以全包了。
当然,将其纳入麾下,供自己差遣的想法同样真的不能再真。
这是她们从小在世家长大,耳濡目染之下所印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但让李慕瑾没料到的是,这才刚刚开始,沈仪就已经反应了过来,并且委婉的拒绝了自己。
再联想起对方先前连续几次拍开自己的手掌。
这柏云县来的小子,从一开始就压根没相信过两者是一路人。
还真是……油盐不进。
李慕瑾略感头疼。
沈仪的身上好似有一种莫名的底气,即使孤身来到青州,不依附于旁人,照样能站稳脚跟。
她心里确实生出些欣赏,但也不禁疑惑。
哪来的自信?
同样出身贫寒的方恒,年纪与沈仪相仿,还是泡了几年药澡才成功突破初境,如今已是玉液中期。
这般天赋让人震撼,甚至让老爹垂涎。
但结果呢,别看斩妖回来以后被总兵收为弟子,那都是后面的事了。
在此之前,他是真的就差一丝就死在了那头玉液后期妖魔手中。
若是稍有差错,死了也就死了,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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