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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姐发来的地址,位于一处小区,小区名叫湖畔花园。见面地点在E栋十楼,1007房。
以我对D姐的了解,这次见面,应该不会有其他人。我大醉那次,D姐去过我出租屋。
那是迄今为止,我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密闭空间相会。其他时间,见面要么在星巴克,要么在电影院。又或者,在街头漫步。
晚上八点,去小区单独见面,任谁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说实话,我有些犹豫。我当然知道,D姐是个好女人,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讲,称得上是我的贵人。以后,应该还会源源不断地,给予我支持和鼓励。
可是,我有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不愿意成为金屋藏娇的那个“娇”。但我又知道,今晚的约会,我必须去。
不只是因为我向D姐夸了海口,不去赴约,肯定会被轻视被嘲讽。甚至因此,而与D姐一拍两散。
另一个原因,则关乎杏花。我答应过老宋和杏花,要帮她办成这件事。
去见D姐,正好与杏花也有关系,说不定,在租铺面这件事上,D姐能够帮忙说几句话。
她与超市老板相熟,才会帮忙转发招租信息。相熟的人说句好话,远比陌生人写一篇万言信管用。
真是念什么来什么,正挂念着杏花,她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杏花说话很小声,问我是否方便。应该身旁有人,怕人听到她谈电话。
一问,果然如此。杏花在电话中所谈之事,仍旧与铺面有关。
原来,管事的汉子刚打电话给她,说已经和老板谈妥,让杏花晚上八点,过去签合约。
隔着电波,我也听得出来,杏花很是兴奋,但在兴奋之中,又略带一丝紧张。
毕竟,开店创业,于她而言,是人生第一回。若赢了还好,甚至可能改变命运。输的话,则要从头再来。对杏花而言,无异是一场沉重的打击。
我问她:“你信得过我吗?”
杏花说:“什么话呢,不信你,还能信谁。”
我说:“那你打个电话过去,跟他们说,事情有变故,明天过去签。”
杏花不解:“明天去?可他们说了,今晚八点。”
我说:“没事的,我晚上去找找D姐,她认识超市老板。”
杏花一听,立即兴奋起来:“这样啊,那太好了。”
丽枝的瑜伽馆,租的是D姐的房子。当时,丽枝没拿下房子,很焦虑,最后,是我找D姐说了情,才尘埃落定。
个中曲折,杏花听丽枝讲过。如今,丽枝的生意红红火火。杏花不免心生憧憬,觉得若包子铺也与D姐有了关联,生意一定也不会差。
下班后,我去食堂简单吃了个饭。回到家,沐浴更衣,换上D姐送我的衬衫,配上深色西裤。
对镜自照,不免有些得意。
想来想去,觉得空着手,实在不妥。应该带些什么呢?以D姐的条件,什么都不缺。况且,带些贵重之物,反而显得俗了。她也不会要,恐怕还会责怪,说我打肿脸充胖子。
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书架上。略一思量,有了主意。
我走到书架旁,抽出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这本书才买来不久,送给D姐恰如其分。当然,光送书,也不够诗意。
我找来纸笔,谋划构思,一挥而就,写了首藏头诗。
人死如灯灭,莫闯生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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