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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张床,一时睡不着,辗转反侧,一会儿想想这,一会儿神思又飘到了那。
早上起床,洗脸刷牙时,发现自己成了个熊猫眼。
在楼下吃了早餐,前往公司上班。从厂门口经过时,相熟的保安大哥向我问了声好,我点头应答。
他拉我到一边,悄声问:“昨晚嗨皮了一夜?”
我莫名其妙,问他嗨皮啥了。他满脸堆笑,指着写字楼,说道:“曹哥刚进去,和你一样,也一夜没睡好。我问了一嘴,他说,和你一起,带了两个女生,对酒当歌,促漆卧谈,一夜未眠。”
我骂:“曹超这小子,自己夜舞笙歌,快活潇洒,非把我也拉上垫背。”
保安大哥说:“一样,都快活,都潇洒,你和超哥,是吾辈楷模。”
我笑骂一句:“得了吧,超哥是揩摸,揩油高手,摸金校慰,我啥都不是。”
这一席话,逗得保安大哥乐个不停。因在上班,只好拼命忍住。说笑完毕,想起曹超租房对面的女邻居,也并非没有收获。
行至办公室,接好开水,打开电脑,开始还好,隔了一小时后,就犯起困来。几次起身去洗脸,亦不管用。
正迷迷糊糊间,听到西施在耳边低语:“谦哥,喝点咖啡,醒醒神。”
我望向西施,她正端着一个玻璃杯,杯沿处还冒着腾腾热气,空气中,有股浓郁的咖啡香。那是一只很漂亮的玻璃杯,平时喝茶什么饮口,用的就是这只杯子。
我暗忖,西施给我送杯咖啡,能够理解,但用自己的杯子,端着咖啡,递到我面前,我就犹豫了。
最初,以为听错了,看着她,迷惑不解。
西施的脸上涂了淡淡的腮红,刚好,一缕阳光正好照在她脸上,让她变得分外媚艳。
见我没吱声,她又说了一句:“昨晚熬夜写文章了吧,我给你泡了杯咖啡,来,解解乏。”
我望向那杯咖啡,准确地说,我望向的,是端咖啡的手。
西施手指纤细,指甲镶了珠石,闪着晶莹的光泽,极为动人。那一瞬间,我又想起昨天夜里,在曹超家对面的阳台上,跳舞表演才艺的女人。
我对西施灿然一笑,道了声谢谢。西施说:“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喝几口咖啡,果然清醒了许多。
我喝得很慢,可以说细细品尝。
咖啡微微泛苦,但因为是西施的杯子,便觉得有些甜。喝完咖啡,我跑去饮水间,将杯子洗干净,沥干水份,回到桌位,还给西施。
她正埋头制表,很复杂的一个表格,表格中套有小表格,数据密密麻麻,工程量不小。
我扫了一眼,完全可以用工具,批量化处理,于是,忍不住说了几嘴。西施操作几次,都不太会。
我干脆拿起鼠标,一顿操作。
只花了两三分钟,就将她原本需要半小时的工作量,给解决掉了。西施坐在椅子上,我站在旁边,操作鼠标时,离她很近。
近到能闻到她身体里的清香,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皮肤上的汗毛。处理完毕,西施轻轻鼓掌,满脸的崇拜。
我站起来,想起她后腰的纹身,目光总不由自地,往她髋骨处打望。
可惜,她那天穿了件缀有流苏的紫色裙子,裙子盖住臀胯,白雪全被覆盖,自然也就看不见纹身了。
中午,西施喊我一起去食堂用餐。我没拒绝。到了食堂,西施非让我排她前面,我只得从了。
在窗口打菜时,打菜大嫂见我来了,对我微微一笑,打菜时,明显比别人多一些。
待找位置坐下,西施问我:“谦哥,你咋这么受欢迎,连打菜大嫂都认识你。”
我说:“因为我是群众啊。”
人死如灯灭,莫闯生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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