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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墨码字从不打草稿,想到哪里写哪里。
他不清楚读者有多喜欢他写故事,但自信,他文笔肯定(没)问题。
故事在断断续续地更新着,不奢望会爆火,纯粹当写日记罢。
尽管如此佛系,他的账号竟然陆陆续续积累一千多忠实粉丝,目前看来,他粉丝数,比起苏坦也不遑多让。
只是,拿苏坦作为参照物,多少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
程墨熟练地登录账号,系统弹出一条私信。
发信人【有钱最孤独】。
此大佬,乃程墨小说的榜一大哥,说起来,如果不是当年程墨家里出现变故,导致他没钱买车票。不然他早在几年前,就跟榜一大哥在线下面基的。
“本以为一号女主已经够坑的,结果二号女主更坑,男主这都要舔?难道是哮天犬的兄弟,哮舔犬?舔完一个又一个。”榜一大哥在私信里问。
程墨苦笑,手指在键盘上啪啪啪地回复道:“男主大暖男一枚,温柔体贴,不忍心让她流浪街头。请大佬明鉴。”
小说的男主就是以程墨自己为模板,他总要为自己辩解一二。
程墨回复完,便很快进入写作状态。
山大的图书馆很大,座位宽敞舒适,还有空调,比起闷热的物流仓库舒服不知多少倍。如果夜晚不关门,程墨可以在图书馆干到通宵。
偌大的图书馆,人来人往,
无人关注在一角疯狂码字的程墨。
时间过得很快,晚上七点半。
突然,手机“叮”了一声。
是小秋给他发V信。
小秋的头像是一个黄毛帅哥,应该是手画的,不过画师的技术看起来不算太好,这个黄毛帅哥,总让程墨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程墨觉得黑发帅哥更好看,比如他自己,平头黑发,清爽干净。这才是新时代大学生该有的样子!
小秋打字问【今天不过来了?】
今天是周六,
按照以往,程墨在周五和周六的晚上都会先去苏坦家,然后再去物流仓库上通宵班。
【嗯,参加了学校活动,这半个月没空,不去兼职。】程墨回答。
小秋【下周也不来?】。
【嗯,最快都要下下下周末才能过去。】程墨回道。
小秋问【你现在在哪,今天水果买太多了吃不完,我拿一点给你。】
【谢啦!我现在有点忙,不在宿舍。】程墨回复后,又发了一个抱歉的表情。
程墨已经变成真·写手,心里只有加更和码字,不可能被小秋轻易被动摇道心。
终于,程墨抢在图书馆关门前,完成今天第四更,一共一万多字。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手都是抖的。
几个小时的连轴转,这个工作强度实在有点大。
不过,榜一大哥应该会满意。
程墨摸了摸肚子,饿了。
眼下,夜宵他是吃不起的,主要是因为穷,学校后门看下有没有半价面包吧。
老天眷顾。
程墨紧赶慢赶,最终抢在面包店关门的前一刻,买到两条毛毛虫面包,买一送一的。
临走时,老板娘还额外拿了一袋卖剩下的蛋糕碎给程墨。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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