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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送到了口中,感觉还没怎么用牙好好在嘴里嚼一嚼,轻轻抿了一下,就化开了,一股子浓郁的肉香味弥漫在口中。
罗氏在酒楼吃过饭的,算是有见识的妇人了,可是活了大半辈子了,却没吃过如此好吃的烧肉。
她还没来得及回味,肉已经被吞到了肚子里。
她很想再夹一块肉细细品一品,可是到底不好意思再夹,这年头在别人家做客不能只盯着肉吃,她又夹了一筷子的萝卜干。
杨成好歹还吃过姜家的肉夹馍,知道姜可意和胡氏的手艺。
石大山是第一次吃,他尝了一块五花肉后,毫不夸张地说,他整个人都像被雷电了一般,从天灵盖到脚底板都是麻的:“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啊,这是猪肉吗?我家里做的猪肉的味道咋就不是这个味呢。这也太香了,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了。”
说完还用舌头舔了舔嘴巴。
石大山家里偶尔也会开开荤,可是猪肉做来做去都是那样,平时觉得只要能吃到肉就是好的,今日算是开眼了。
姜老头抿了一口酒:“都是你婶子带着你弟妹还有大侄女做的。好吃就多吃一点,别停筷子。”
张春娥算是能干的,咬了一口五花肉的皮,就被那股子软软糯糯的口感给征服了:“真是好手艺啊。”
大墩嘴里塞得满满的,还不炫耀道:“大山伯,我娘和我大姐可会做猪肉了。来买我们肉夹馍的客人说,他去过不少地方,就是省城里都没有这种好吃的。”
姜文信也称赞道:“这小鱼干配酒真的绝了。”
椒盐小鱼干刚出锅时香酥鲜美,这会子放凉了,偏偏又是另外一番滋味了,有嚼劲,当下酒菜再好不过了。
其实这几道菜姜家人之前从未没吃过,入口时自然也免不了觉得幸福。
姜婆子尝了一口红薯,红薯中浸透了肉香,炖的软软的,绵软香滑。
姜芳学着姜可意,给荷叶饼中塞入了粉蒸肉,五花肉混着米粉蒸制,吃起来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姜福则把一勺蜜薯烧肉的酱汁浇到了饭中,搅拌几下,让米饭裹上了汁子,瞧上去色泽红亮,扒拉进嘴巴,吃得急,不免有些狼吞虎咽。
几桌子人里,最淡定的反而是姜可意和程应安,程应安慢条斯理地品尝着一桌子的佳肴,他心下的好奇又多了几分。
酒足饭饱之后,女人们聊起了家长里短,几个男人又聊起了庄稼、营生。
石大山打了一个饱嗝,说话都有些大舌头了,人晕晕的都忘了辈分,手搭在程应安的肩上:“兄弟啊,听哥给你说,我知道你好本事,一个人就能猎到野猪,可是靠打猎不是个事啊,到底不如种田地来得踏实。“
姜福晃着脑袋,竖着大拇指:“大侄子,下次去山里,喊上我,我和你一起打猎,我爬树可快了。”
几杯酒下肚后,姜老头和姜文信反而是清醒的。
“上次县太爷想留他在县里给他个差事,可应安偏偏不愿意。县太爷还留下话,说应安要是改了主意,随时可以去县里找他。”
姜老头一听,都替程应安惋惜。
程应安解释道:“承蒙县太爷赏识,只是我性格直,生性又不喜应酬交际,过惯自在日子了,实在难堪大任。”
姜老头顺着话头又追问了一句:“那应安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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