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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吃邹父的手艺了,想念的紧。尤其是那个子姜炒鸭,林义更是频频下筷子。
见他这么爱吃子姜炒鸭,邹父邹母只夹了点边边角角,刻意把好的让给女儿和小义吃。
其实这也不能怪林义,这种行为也是被后世给荼毒戕害的。
后世由于转基因食品大行其道,很多人生活条件好了,都开始注重养生,基本不吃纯饲料喂养的鸡鸭鹅、鱼,以及这种饲料猪肉。
而林义也是被周边人日积月累的唠叨下给洗脑了。城里的鸡鸭他碰都不碰,去饭店也从来不点。
总觉得不卫生,总觉得是转基因产品,也总认为城里的鸡鸭鱼肉容易得瘟疫,肉质没那么好吃。
反正吧,里面有些观念是对的。而有一些就是社会大同下,一种偏执思想的表现。
而有时候实在想吃鸡鸭了,就趁回老家的间隙打打牙祭,或者托回农村的同学朋友带一些出来。
所以这也是林义和大长腿对本土鸭肉爱不释手的理由。
听两人不喜欢城里的鸡鸭,邹母当即就和邹父商量来着,回老家后多从邻居家里买些土鸡土鸭杀好风干,给两人带出去。
还说以后每隔两月,就给他们寄一些出来。这是完完全全把林义当做准女婿的节奏了。
菜炒的好,辣子也对口味,这顿中饭林义吃的甚是满意。
饭后,目送林义开车去他大伯家,立在路边的邹母终于忍不住问女儿,“小义什么时候买的车?”
听到自家媳妇问了自己不好意思开口的问题,邹父的目光也是瞬间投了过来。
“大半年了吧。”扫了眼“不争气”的父母,大长腿也是有点无力。
。。。
林家大伯还是老样子,没太大变化。一样红光满面,一样的大秃顶上稀稀拉拉的飘着几根白发,精神抖擞。
林义来到一中的时候,人家正在传达室和几个老头喝二锅头、吃花生米、拉二胡。有情有调,各个脸上笑呵呵的,显然很是满意现在的生活。
见到他回来,林家大伯很是高兴,舌灿莲花的,一边和几位老友炫耀“这是我家小义”、“诶,是在外面挣了些钱”、“车啊,这车就是他自己挣钱买的啊”、“出息,从小这么聪明,是该有点出息了。。。”。
逻辑清晰、口齿轻快的回应着这些老伙计的同时,还一边小跑过来帮林义下礼物、提东西。
和一众人打过招呼,视线在传达室里扫了一圈,林义低声问,“您在这当门卫?”
林家大伯没觉得不好意思,“退休了没事干,闲不住就找了份事做。我觉得当门卫挺好,即交了朋友挣了工钱,还能看着你那不争气的哥。”
提着东西走了一段,林义见旁边没人了,就好奇问,“凯哥又怎么了?”
林家大伯扫了眼四周,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的低声骂道:“还能怎么了,这个混不吝又和以前那女的偷偷摸摸搞到一起了。
两人自以为是,认为地下工作做得好,也不想想他老子以前是干什么的。”
林义明白,大伯口中“以前那女的”就是指林凯的前任女友。
其实在他看来,这前任女友是真心不错,外貌、学历和工作也算百里挑一,体面。
可惜的是老天不庇佑她,不能生崽,天生的铁公鸡。在这年代,女人有这样一个致命缺陷,基本等于葬送了婚姻前程。
不然相爱4年的两人早就结婚了。哪还有后面这些鸡毛蒜皮的臭事。
从记忆里抽丝剥茧,林义知道这两人还会暗地里纠缠好些年,于是也不在问。
不过他心里也在腹诽,大伯啊大伯,您老爷子就趁这段时间赶紧蹦跶吧。
再过半年,再过半年就有人迫不得已来认您做爸了,突然多出来个女儿,我看您到时候怎么交差。
这可真是一个极品瓜啊,林义想想就觉得美,都恨不得现在就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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