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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医痴(第1页)

自从华清池讲道之后,塞音老仙名声大噪,西安城里想拜会老仙的名人高士,络绎不绝。

老仙本不是喜欢应酬的性子,除了随时等候太子召见,他便窝在李家宅子里,开始下一本小说的写作。

抛头露面的事,主要是熊天球和冯理两人打理。

“丁春秋这个笔名,总不能给他们玩废了!”

路过秦州时,他找杨寓要来两本代写的【西游记】和【封神榜】,结果发现写的稀烂。杨寓也是一肚子委屈,再没有好的作品,下半年龙城书局的业绩有可能腰斩。

如今书局是道场的现金牛,刘学勤说什么也不能轻易放弃。

咬着笔杆想了半天,他不是没东西写,实在是脑子里装的小说太多,不知写哪一本好。

“那就写天龙八部好了!”

最终决定还是致敬金老爷子,【天龙八部】的内容只涉及儿女情怀和民族大义,还是符合主旋律的,想必不会被朱元璋给和谐。

再者,这也算是一部爽文,符合才子佳人的时代节拍。

就是内容有点多,原着共计一百五十万字,在当今恐怕没有比这更长的小说了。

这时市面上已经开始出现许多小说作品,很难说不是因为受到丁春秋两部小说的激励,而且已经有人开始尝试全用白话写作了。

由于这次不需要二次创作,所以老仙化作触手怪,每天能写三万字。

转眼到了十月,太子朱标巡视完陕西几座州府,便要离陕返京了。

刘学勤自然得去送行,其实前段时间他有意躲着些朱标,这人对自己过于热情。凭心而论,朱标这个人确实不错,有才学又不自矜,让人愿意与之亲近。

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吧。

他怕和朱标走的太近,自己难免一时心软,搞不好把命运的齿轮乱拨一把,那后面的事可就全乱套了啊。

“殿下,多多保重!”

朱标与送行的官绅一一道别,到了刘学勤这块,他被朱标握住手,看到对方眼中的惜别之意,想起这一别终是永别,也忍不住嘴角直抽抽。

“我听过文学士咏唱过上师创的天外之曲,只是他自况不如你之万一,不知孤有没有这个耳福,临别之际,可以聆听仙乐?”

“这,可惜没带吉他啊!”

他来西安可不是来开演唱会的,自然不会带吉他这种装逼神器。

这时陕西左布政王廉凑趣道:“咱们陕西凡是有井水处,皆能歌塞音。请太子殿下稍住,我这就唤来乐师伴奏!“

原来那次在塞音道场,老仙献唱之后,很多人便把曲子和歌词记录了下来。七拼八凑,也基本把歌曲还原出来。

西安到底离狄道近些,那首歌的传唱度比别的地方要高很多。

“咳,咳,那我就献丑了!”

一会儿就来了七八个乐师,什么胡琴、笛子、琵琶、鼓板都有,生生搞成个民乐现场。不过那胡琴之声悠扬婉转,颇合当下氛围。

徘徊着的在路上的

你要走吗viavia

易碎的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

……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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