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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诚将篮子递给了谢昭,“我去洗洗睡了,明儿个还得去送螺蛳。”
他说完,又打开屋子往外走,只是没走几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三瘤子今天把处理好的野兔毛拿回来了,你看看能不能用,都堆在厨房墙角根儿了。”
说完关上门,洗漱去了。
谢昭拎着沉甸甸的篮子。
他的心脏怦怦直跳,情不自禁低头,看着这一篮子老物件儿。
这可是好几千万!
谢昭瞬间有过拿去卖钱的念头,可是很快又被压了下来。
不是时候。
首先,这一篮子东西来历不明,一旦出手,查到自已头上,指不定连小命都不保。
其次,他也不好出手。
没钱没势,贸然出手古董,不是被坑就是被抢。
他慢慢歇了心思,彻底冷静了下来。
甭管咋样,先藏起来吧。
以后总有机会。
…………
翌日。
天色一大早,谢昭起来去了厨房。
田秀芬还没起来。
他走到厨房里头存放红薯的地方,看见了一个大背篓,里头放着满满的野兔皮毛。
他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心里暗叹这老猎户的手艺就是巧。
要知道,野兔毛被取下来之后并不能直接缝制成包,它上面有大量的油脂和蛋白质,要用特殊的手法处理,将这些东西去除掉,才能够防止它腐烂变臭。
处理皮毛的是三瘤子的师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猎户,早就没法儿上山了。
日子拮据,又是老光棍一个,平日里就靠着三瘤子给点儿钱过日子。
谢昭请他帮着处理皮毛,一张给他五毛钱的工钱。
这会儿第一批处理完毕被送回来,足足三十张。
谢昭将野兔皮毛收拾好,拎到堂屋,一回头就看见田秀芬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她眼下挂着两个青色的黑眼圈,疲惫极了,可此时此刻,她的眼睛却晶亮的,透着光,兴奋而自豪。
“二小子,你瞧!妈给你做出来了!”
她手里拎着的,正是那一只吉祥云团纹的包包,是某大牌最老式经典的款。
刺绣的工艺增添了厚重和精致,纯手工的工艺不管是边角还是针脚都处理得堪称完美。
包包设计的是手提款,提手的部分谢昭找了谢友振,用最有韧劲儿的竹子用火烤弯曲,糊上纸浆,最后用同色布料进行覆盖。
质感极好,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一看就高档贵气。
包身也不是单纯的布。
一层布的话会很绵软,没有质感,田秀芬就想了个法子,和纳鞋底一样,用一些碎布拼接在一起,反反复复刷上浆水,最后盖上一层白色的棉布遮挡,用木板和石头压住,阴干一晚上,这布就硬实了。
因此,别看一个小小的包,里头的名堂可不少。
不然哪儿拖到现在?
谢昭试了试拉链,发现一切顺畅。
点缀的五金扣子和锁边,全都恰到好处,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野兔皮毛了。
谢昭决定亲自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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