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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想成为军官呢?每天还要训练,还要打仗,风吹日晒的。”纳尔逊尝试让汤姆放弃成为一个战争贩子的想法。
“我们的才华天生适合剥夺那些庸才占据的东西。”汤姆用自己中二而引以为豪的逻辑据理力争,“那些庸才身居高位却毫无建树,让我感到恶心。”
“你那叫反派,你为什么不想着成为一个正派角色,比如超人呢?”
“超人?那是什么?”
“那是上个月刚出的漫画,一个美国的超级英雄,等下我把那本《动作漫画》拿给你。”
“你去哪弄的美国漫画?”
“你没发现吗?最近街面上美国人越来越多了。”
……
而此时此刻,就在两人坐在屋顶上讨论着漫画和理想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孤儿院。他留着赤褐色的长发和胡子,穿着一件考究的紫红色天鹅绒西服,他面容英俊,步伐轻快,却笼罩着一丝愁容,他右手中拎着一根魔杖,他是阿不思·邓布利多。
阿不思·邓布利多敲开孤儿院楼房的门,冲着为他开门的那位姑娘点头致意,“下午好,我跟一位科尔夫人约好了,我想,她是这里的总管吧?”
帮工的姑娘慌乱点头,喊着科尔夫人的名字,马上从楼内传来了科尔夫人的回应。
邓布利多进楼前退离了楼门几步,望向房顶,发现两位少年在看他,他向他们挤挤眼睛,笑了笑。
看到邓布利多,纳尔逊明白,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了,哦不,是历史的飞天扫帚开始飞行了。“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应该会去格兰芬多吧,或者拉文克劳?”他美滋滋的想着。
汤姆则是不屑地啧了一声:“这人什么审美,他西服的颜色让我觉得恶心。”
完本感言(这次真的是完本感言)
感谢大家看我写的故事。
在《哈利·波特》的世界观中,7是一个有魔力的数字,所以我选择在这里结束这个故事,一个骑士小说叙事的故事应当在胜利时戛然而止,也许大家会觉得突兀,甚至有些烂尾,但对我而言,纳尔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这是一个挑战命运,被命运安排,又挑战命运的故事,我的每一段剧情展开都是按照那些预言写的,但他们在我的笔下,却总是会像一位真正的反抗者一样,对命运说不,现在,作为命运的作者已经结束了他的记录,他们的命运就交给自己了。
写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我曾经追的几本《哈利·波特》同人作品断更了,气恼之下,自己开了一本书。
故事的诞生,源于一部某个无聊的下午我在出租车上看完的电影,它耗尽了我最后百分之九的电,让我在上海的摩天大楼中,体验了一把作为原始人无法交流、无法消费、无法行走甚至无法呼吸的感觉,那时候我想,在魔法的世界中,麻瓜的体验也许是一样的吧。
那部电影叫做《李米的猜想》,是一部很优秀的电影,周迅叼着烟的模样哪怕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它讲述了一个离奇又合理的故事,因为一个诗人在昆明官南立交桥上跳桥自杀,改变了剧中每个人的命运。
他的死亡是突兀的、独立的,却因此让这个按部就班的故事以一种崭新的姿态生发,于是,一个莫名死在袭击中的诗人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了,他没有写过一首诗,却想成为一个诗人,他的心里装着从老家特里尔带来的伟大思想,却无力将它付诸现实。
和大多数人何其相似?
以诗人之死为枢纽,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延伸出他家庭在两次大战中的过往,以及魔法带来的世界的改变。
我想写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一个人改变人,又被人改变的故事,唯我论是认识的困境,就像是在最后一章中,“自我”的确定需要“他者”的验证,在我们的思想中,世界变得多姿多彩,在他者的认识里,我们也变得丰满立体。
我想写一个不那么杀伐果断的穿越者,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游荡者,在一段段旅途中融入世界的故事。
为此,我为他开了一个可大可小的挂,一个死亡的外挂,我以为这是无敌流,但好像不太算。
和大家交流的时候,我发现作为作者,我的想法似乎和读者的想法存在偏差,从角色上说,我个人偏好的角色大多是不讨喜的,比如乔昆达·塞克斯,比如克里斯蒂安·朱维尔,比如卑鄙的海尔波,都是我个人很喜欢的角色,其实我更坚信读者的厌恶是因为我塑造得成功,当然,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我安慰。
相比法力高强的人物,我更喜欢那些平凡的人,比如约纳斯·尼克劳斯,每一个叫杰克的人。(当然,主要是因为我懒得取名字,外国人重名还挺常见的,不是吗?)
故事的最后,我并没有交代这本书真正的主线——约纳斯的软毡帽传承下来的坚持——的结局,作为一个生活在麻瓜世界中的麻瓜,我其实没法定论魔法究竟能带来什么,我只是希望这种高于一切的生产力可以给世界带来美好的改变。
比如,在一间红十字是魔杖与手术刀相交的医院里,一个危重的病人重获了新生。
(有人问我邓布利多的结局,他肯定是出来了,因为格林德沃说了嘛,他的消失和纳尔逊的消失有主次的关系。)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没有交代的人,其实我已经给他们安排好了结局,但故事终究太令人不忍,比如贝拉姨妈,比如路德维格的遗孀,比如因为偏爱乱入的地下城角色罗莉安,比如克雷登斯与纳吉尼,不妨让他们在我不能掌控的、之后的故事里像纳尔逊那样,冲命运发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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