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二刚的目光全在外国女人的身上,那些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外国女人在他身边经过时,他便直勾勾的盯着外国女人看,还忍不住称赞两句。
“嘿嘿,这个外国娘们长得可真带劲!”
“能不能有点出息,咱们华夏又不是没有女人,咱们华夏的女人,哪个不比她们长得好看。”
李乘风一脸嫌弃的说。
这个王二刚真的太色了,这可能也是男人的本性,天底下不色的男人很少。
今天晚上,想去马自成家里住已经不可能了,眼看天色越来越晚,只能先找一家酒店落脚。
李乘风走在繁华的街道上,东瞅瞅西看看,寻找落脚的酒店。
经过一个路口时,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穿着一身地摊货,脚上是一双廉价的布鞋。
她拎着一个塑料袋,在一排商铺门前,捡被人丢弃的矿泉水瓶。
这个老太太真的好可怜,一把年纪了还要出来捡饮料瓶卖钱。
李乘风的同情心瞬间泛滥,急忙把瓶子里的水喝干净,又让王二刚把水喝干净,然后拿着两个矿泉水瓶,走到老太太身边,恭敬的语气说。
“老奶奶,给你!”
正在捡矿泉水瓶的老太太,看着眼前的矿泉水瓶,然后慢慢的抬起头盯着李乘风,非常和蔼的说。
“靓仔,前面就是垃圾桶,你把它扔到垃圾桶里去,不要给我好么?”
一些年龄大的深城老人,普通话讲的并不是很好,李乘风不明白对方说的什么,又把矿泉水瓶往前递了递,继续说。
“老奶奶,这两个瓶子给你的,你拿去卖钱!”
平时在路上遇到拾荒的老人,把矿泉水瓶给他们,他们都会面带微笑,说一声谢谢。
眼前这个老太太却是一脸嫌弃,并不想要这两个矿泉水瓶。
李乘风不明白,想做一次好人,为什么这么难,把矿泉水瓶送到她面前,她还不要。
老太太看着再次递过来的矿泉水瓶,有些不耐烦的说。
“靓仔,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不要给我,我不要。”
李乘风很是无语,直接把两个矿泉水瓶扔进了塑料袋里,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身后却传来老太太的唠叨声。
“唉,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么没素质。”
王二刚晃了晃脑袋。
“真是奇了个怪,好心好意给她矿泉水瓶,她竟然还不要,好人真难做!”
刚才发生的一幕,被坐在商店门口的中年妇女看的一清二楚,她面带微笑,冲着李乘风喊道。
“靓仔,你是不是把这个老太婆当成捡垃圾的了?”
“难道她不是吗?”
李乘风满脸疑惑反问道。
中年妇女笑嘻嘻的说。
“她当然不是捡垃圾的啦,这条街上的商铺全是她家的,每年光收租子就收好几个亿。”
李乘风不敢相信,转而看向老太太,看她全身穿着非常普通,身上连一件首饰都没有,怎么看都不像有钱人。
中年妇女面带微笑,继续说。
“你不用看的啦,我是不会骗你的,这条街上的商铺全是她家的。”
李乘风又看了一下老太太的面相,圆脸额平,鼻梁直挺,人中深长,下巴圆厚,眼神清澈,再看她拎着塑料袋的手,掌厚指秀。
那年,城隍庙中,朱五和朱重八共吃一锅狗肉。那年,朱重八率数骑冲敌大营,七进七出救小五!那年,死人堆里兄弟相拥,残阳如血袍泽并肩。那年,回望濠州,重八城头哽...
她本是叶家千金,因受继母算计,被迫流落在外。而他是景城的主宰者,权势滔天,杀伐果断。偏生,两人自小订了婚约,可他家人瞧不上她,逼迫她退婚。叶星辰潇洒挥手,没问题,这婚约,我本来也没想要。谁料,他霸气出场,壁咚她,女人,这婚约由不得你不要,既然是我未婚妻,没我同意,你敢取消?叶星辰表示,没什么不敢。谁知道,三言两语就被他拐去民政局领了证,盖了章。从此,她身上多了一个‘人妻’的标签。...
绑定系统,只有林风可以看到出现在现实世界的各种宝箱。开启宝箱,获得各种技能道具卡牌药剂金钱等等,宝箱里的奖励实在是太丰富了!可是,想要收取这些宝箱,必须将自己的手掌贴在宝箱上,然后静等十秒钟的时间,期间还不能被打断...
九州大陆第二篇一朝身死,紫金宫垂落。一夕重生,凤华重起。聂青婉,大殷帝国太后,一指抵定了大殷江山的女人,却因为扶持了继承人后死于非命,再次醒来,她成了晋东王府中因拒嫁入皇宫而吞食了毒药一命呜呼的华北娇。嫁给殷皇?聂青婉真没想到,刚醒来就遇上这等好事儿。不用费功夫,一个婚礼就能成全她,何乐而不为?没有嫁衣,她依然义无反顾地嫁了,自此,庙堂之上,后宫之中又多了一张翻云覆雨手。年轻深邃的帝王你的身上有一股很熟悉的气息。聂青婉什么气息?他看着她,目光孤傲如月,面孔俊冷如刀,这个指腹沾满了鲜血的男人倏然伸出手,理了一下她的青丝,不温不热地说令人心动的气息。后来,她宠冠后宫。只可惜,她要的从来不是他的恩宠,而是他的帝王座。PS深情系列古文③爱吾所爱,便是王道。...
镇仙宗,宗主等多位高层突然陨落,门派陷入了混乱。为了恢复安定,避免覆灭,无奈之下,只好请一直在禁地修炼的小师叔出山。这位小师叔,只有18岁,而且,一点修为...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