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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客卿就不该吃白饭
因为广场上有一只巨鹰,或者是大鹏,云川家里的肥乌鸦们整齐的排成一排站在窗台上,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向精卫进言。
“杀鸟,炖汤!”
“烤鸟,剥皮!”
“炖汤,剥皮!”
……
精卫对这些傻鸟的行为不理不睬,她现在忙着驱赶躲进屋子里的三只丹顶鹤呢。
丹顶鹤看起来很干净,可是呢,就在那些美丽的羽毛底下,蕴藏着无数的跳蚤跟虱子。
很多人都把丹顶鹤相互啄毛的动作当成情侣间的调情举动,精卫却是知道的,它们根本就不是在调情,而是在啄食羽毛里的虫子。
平日里云川从来都不允许丹顶鹤进入他的房间,丹顶鹤们平日里也不会进入云川的房间,现在不成了,广场上蹲着一只巨大的老鹰,不论是丹顶鹤,还是肥乌鸦们都不愿意离开云川身边太远。
云蠡抓着布老虎的耳朵帮着母亲驱赶丹顶鹤,可是,丹顶鹤的腿很长,而且很灵活,母子两不论如何努力,都不能把三只丹顶鹤驱赶出房间。
直到小狼加入之后,这三只丹顶鹤才不得不逃出屋子,它们片刻都不敢停留,才出门,就挥动双翅,在地上奔跑几步,就飞上了云霄。
云川仔细地研究了这种老鹰,他脑海中的老鹰种类没有一个能跟这只鹰对上号的。
这本身就是一句废话,在他的认知中,或许只有最大的信天翁的翅膀展开之后能与这只老鹰相媲美。
可是,看过老鹰如同钢钩一般的爪子,锋利如刀的喙,云川觉得信天翁在它面前可能只是一种比较大的食物。
彭尸的体重在云川看来,绝对不会超过五十斤,他不是因为瘦才只有这么重的,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侏儒。
按理说,侏儒在野人世界里根本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残酷的野人生活法则中没有养育弱小同类的条例,这家伙能在这种环境下活下去,并且通过个人努力成为了鹏仙人,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奇迹。
也就是因为是一个侏儒,彭尸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诱骗大老鹰把他带去鹰巢,继而达成一个希望极其渺茫的目的。
想想就让人寒毛直竖,假如大老鹰那时候正好饿了,他早就变成一堆粪便了。
假如鹰巢里面的雏鹰长大了,相信,他早就被那几只雏鹰给分尸,最后变成几堆粪便。
假如他没有从悬崖上活着爬下来,他早就成一堆枯骨了。
所以说,彭尸能够弄到一只巨鹰,还能奇迹般的将这只巨鹰养活,调教的可以带着他在天空翱翔,不得不说是一个真正的奇迹。
当然,云川也认为这是属于土著们的奇迹,像他这种可以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奇迹,才是更高明一些的奇迹。
都是奇迹,也就多少会宽容一些,既然彭尸这个人一直孤独的生活着,那么,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他没有撑死吧?”
元绪来见云川的时候,模样非常的凄凉。
元绪摇摇头道:“他没有撑死,就是醉的厉害,现在完全不省人事了,我没有想到,一个堂堂仙人,会因为一口酒,一顿饭,一些蜜水桃子就决定在云川部养老了。”
云川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吃了那么多的苦,不就是为了以后不吃苦吗?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也是真理,这世间的大多数有理想的人都在遵循这一法则行事。
彭尸以前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现在,他一次性的享受到了,留下来有什么奇怪的呢。
元绪,你也应该放开心胸享受,我云川部人之所以努力劳动,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最大的愉悦感,只有这样,在我们死的时候才不会有太多的遗憾。”
元绪摇头道:“我想要的愉悦不是这样的。”
云川哈哈大笑道:“那么说,你觉得别人幸福了,你就感到幸福了?如果是这样,我不得不佩服你是一个真正的圣人。
还有一件事,既然你能召唤来彭尸这样的人,如果有跟彭尸一样的奇人,你不妨也一并找来,我喜欢这些有特殊本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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