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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献祭(第1页)

大荒多山,又处于亚热带和热带交界之地,因此这里是昆虫的天堂。

而这也催生了一个职业的诞生——蛊师。

蛊术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早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就有记载。

蛊术的制作方法包括取毒虫、培养金等,施术方法包括将蛊虫或药物放在受害者身上或食物中。

而破解蛊术的方法包括使用草药、吉祥物、动物等,因为用蛊术害人比较隐蔽,让人防不胜防,因此古代法律也对蛊术进行了严厉打击。

大荒蛊术是其中一种流行的蛊术,但蛊术不仅限于苗族,古代南方很多地方都有流传。

万事有阴必有阳,蛊术可以用来伤人、控制人,也可以用来救人。

每个蛊师一生中都会养很多蛊,但本命蛊却只有一只(自爆一只本命蛊前的苗天行例外)。

苗天行剩下的本命蛊是一只很强大的血蛊,可以用来战斗,也能用来控制别人,而苗晴璇的本命蛊,却是一只不擅战斗而只擅救人的蓝云蛊(也称凤凰蛊,取凤凰涅盘,起死回生之意)。

“小弟,你帮我护法,我要用我的本命蛊来救龙哥。”

苗晴璇去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试图让自己精神好一点。

“姐姐,姐夫的伤很重,全身经脉多处严重受损,要不是他身体强健,可能早就……

你的凤凰蛊还没长成,虽然能治疗一些普通伤病,但对这么重的伤也见效不大吧?

而且姐夫的伤不能再拖了,我还是建议赶紧回南荒,找最好的医生治疗,不然……”

蛊师最早的传承是上古年间的巫,因此也都懂医术,苗东方收回给姬崇龙把脉的手,轻声说道。

“我知道,所以,我不准备对他进行普通的救治,而是献祭!”

苗晴璇掠了掠刚才洗脸散下的一缕秀发,把它夹在耳后,气定神闲地开口道。

“什么?献祭?姐姐你疯了?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苗东方大惊失色,不由得厉声喝道,仿佛这样便可以叫醒“失心疯”的姐姐。

“你小声点,别吵到龙哥!”

苗晴璇不满地白了弟弟一眼。

“可是姐姐,献祭本命蛊,比自爆本命蛊还要严重,你不但会元气大伤,而且,终你一生,都不能再修炼蛊术,你确定你还要这样做吗?”

苗东方压低声音说道。

蛊师不比其他,本身对修炼者的要求就很高,不光身体条件各方面要达到某种标准,还要天生跟动植物有亲和力。

可以说万人中挑一人,不然大荒的蛊师早便泛滥了。

那些说会蛊术的,最多都只会些皮毛,制作最简单的蛊虫,或从蛊师那里买来蛊虫对付别人。

这些人根本算不上蛊师。

可能是遗传了父亲的基因,苗晴璇从小的天赋就很高,特别是在亲和力上面,身为父亲的蛊王都自愧不如。

可惜身为天才的她不太喜欢蛊术,反倒对各种植物感兴趣,这让她的父亲也无可奈何。

不过也没什么,超强的天赋,加上有蛊王父亲悉心培养,她成长为新的蛊王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现在,这样的蛊术天才却要为了救自己的爱人,献祭跟自己生命一样重要的本命蛊,放弃自己唾手可得的名誉跟实力,让苗东方可惜之余,也感觉难以理解。

“我确定!小弟,如果龙哥死了,姐姐活着也没有意思了,不就是这身蛊术吗?我以后不练就是了,本来我便不喜欢,废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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