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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碗汤(六)
时云心里也奇怪呢,明明清欢姑娘说自己不喜欢小动物,怎么小松鼠桃桃就喜欢往人家姑娘身上蹭呢,难不成是只公的?他借着擦毛的动作掰开双腿看了一眼,母的啊。
桃桃浑身僵硬,差点一爪子挠上师父清秀的脸,他是变态吗?对小动物也做得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
清欢不想跟王爷独处,如今她是一己之身,对于不喜欢的人就少了许多容忍,再不像有任务在身时考虑的多了。起身告辞,留下王爷同时云不知道在凉亭里商量着什么,从一开始王爷就不是冲着她来的,她若是再待久了怕不是打扰人家说话哦。
本来想回自己住的院子的,结果因为远远瞧见一株杏树开的好,就绕了路。这条走廊平日经过的人也少,但仍然打扫的干干净净,四方谷里常年气候如春,因此百花盛放,分外鲜艳。这株杏树开的十分灿烂,清欢用手在枝头弹了一下,花瓣便纷纷落满地,香气扑鼻。
她笑了笑,突然听见有人唱歌,唱的调调还不是些诗词。心下好奇,就循着歌声找到一个院子,奇怪的是院门紧闭,还有人看守。
清欢到底是客人,虽说时云礼遇她,可也不能这样乱闯,因此也没有要进去,只是站在门口的地方听了几首歌,里头的人声音甜美婉转,如黄莺出谷,很是动听,只是稚嫩了些。
也没用多久,就听见身后传来时云的声音:“你怎么会在这儿?”
清欢回头,瞧见抱着小松鼠的时云跟身长玉立的王爷。小松鼠好了伤疤忘了疼,在时云怀里不住的蠕动,看起来是想要挣脱扑到清欢这边来,不过时云将它抱的极紧。因他算是看出来了,甭管这小东西是公是母,横竖是个色的,姑娘家的清誉至关重要,可不能叫这小东西给搅黄了。
“我路上远远瞧见株杏树开的好,走过来看看又听闻歌声,然后循着歌声到了这个小院儿。冒昧问一句,里头住着何人?”
时云还没来得及回答,王爷就已经挥开看守远门的二人闯了进去,清欢朝里望去,就看到王爷已经同一名身穿粉衫的女子抱到了一起,他将那女子抱起来转圈圈,女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倒也是情深意笃的一对璧人。时云脸色却不大好看,道:“王爷请自重。”
王爷却仍紧紧将人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扭头看时云,颇有些怨怼:“你就这样见不得本王跟举若亲热。”
原来这位就是举若姑娘。
那也就是桃桃了。
王爷跟时云年岁差不多大,都在而立之年,桃桃却仅有十五岁,在古代基本上就是父亲和女儿的年龄差,不过王爷不显老,两人站在一起倒也算是珠联璧合。清欢打量了桃桃两眼,只见她个儿娇小脸蛋稚嫩,娇俏可人,却仍是未长成的少女。不过,也是能嫁人生子的年纪了。只是桃桃长了张娃娃脸,看起来跟长不大似的。
小松鼠连吱吱叫都忘的一干二净,像是从没见过自己一般傻乎乎盯着。举若见时云怀中有只小松鼠,顿时露出惊喜的笑来:“是送给我的么?好可爱啊!”
时云心悦举若,无论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都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可这小松鼠却不能给她。未等他开口拒绝,清欢先一步道:“抱歉了举若姑娘,小松鼠是我的,时云公子只是帮我为它疗伤而已。”
举若这才注意到还有一个陌生人,她对于清欢的出现很是警觉,也不够友好:“你是谁?”她从未见过此人,可对方的容色实在惊人,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威胁感。
时云道:“清欢姑娘是我的朋友,清欢,这位是……”一时间他竟不知要如何介绍,是举若,还是桃桃?
桃桃难得的感到了沮丧,她不喜欢自己的身体被他人占用,还是跟王爷在一起。如果举若一定要用身体的话,也应该成全师父的痴情,她才心甘情愿。王爷有什么好,一年来一次四方谷,好几次身边都带着美人暗卫。虽然师父不说,可是她都知道的,王爷跟美人暗卫有一腿,她亲眼看到他们在屋顶上玩亲亲的,那这样的话,这位举若姐姐又算什么?
一个人如果喜欢另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伤心?像她喜欢师父,就连自己的爱慕都不肯表达出来,怕让他为难。王爷怎么能这么做呢?刚才在凉亭上她还注意到王爷看美人姐姐的眼神了,他不是喜欢举若吗?
桃桃年纪还小,时云又保护着她,除了让她学些东西之外,从不叫世俗之事沾染她。这造就了桃桃懵懂天真的性格,可她又不是真的傻孩子,她当过五年的小乞丐,人情冷暖见了不少,也不是天生锦衣玉食的人,很多大道理不用时云讲也能懂。
就好比她不明白,为什么男子都不能一心一意呢。
师父对她没有男女之情,桃桃可一点都不难过。那说明师父是个专情之人,说明她喜欢上的人很好很好。
她才不会叫师父知道呢。
“举若姑娘,我知道。”清欢微微一笑,“同时也是你那小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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