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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碗汤(九)
孟大仙跟孟星枕齐齐看了钟勋一眼,目光满是怜悯。
两个死者身上搜集到的证据并不多,至少无法为刑侦队提供方向,他们对死者生前比较亲近的客人一一进行排查,最终熟客都被排除掉了。至于生客——老天,这是个大城市,来来往往的人数不清,红灯区的监控又有问题,完全没有头绪。
眼下唯一的希望,就是凶手继续作案。因为如果他潜伏不动的话,这桩案子就彻底没希望了。
距离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第四天,出现了第三个死者。
死因相同,年纪相似,被发现地点也相同。
刑侦队有人认为凶手的抛尸地点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有深意的。三名死者都被抛尸在垃圾场,再加上她们“小姐”的身份,凶手是不是在暗示她们是“垃圾”?既然是“垃圾”,自然只能待在垃圾应该待的地方。
做皮肉生意的,自古至今都是被瞧不起的,哪怕是孙润润的家人用孙润润出卖身体的钱盖房子娶媳妇,在村里人询问润润在大城市干什么工作的时候,他们也羞于启齿。
凶手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对孙润润一刀毙命,说明他很果断。可是到了第二个死者和第三个死者的时候,她们身上的刀伤多了很多,尤其是第三名死者,孟星枕做了统计,她总共中了五十几刀,比起孙润润的一刀,第二名死者的十几刀,真可以说的上是个可怕的数字。
那么这代表了什么?
刑侦队开会后得到的结论是:凶手对“小姐”充满了怨恨,一开始他们以为凶手是所谓的“义警”,目的是为社会清除渣滓,可到了第三名死者的时候这个结论被彻底推翻,在一个“垃圾”身上捅了几十刀最后才杀死她,不仅表明了凶手对于“小姐”是“垃圾”的态度,还体现出了他对“小姐”的愤恨。
如果不是有着深仇大恨,怎么会捅几十刀?这样看来的话,孙润润之所以是一刀毙命,也许那个时候凶手能克制住自己的怨恨,或是当时他还有恐惧。
但当他成功杀死孙润润却没有惹上任何麻烦之后,他就开始回想起这种快感了,也许他会在心里后悔没有多捅几刀,所以到了第二名死者的时候,他放松多了,第三名死者时,他已经充满了自信,甚至改变了抛尸地点,换了一所垃圾场。这种狂妄而略有炫耀的心理和行为,更像是年轻人所为,成熟的凶手是不会这么做的。
三名死者除了都是“小姐”之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那就是她们都很警惕。孙润润出生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第二名死者是被亲人性|侵后自甘堕落,第三名死者则是被夫家赶了出来,这样的经历导致她们对于陌生人都非常惊觉,不会让对方轻易接近。这一点从平时的客人类别上能看得出来,三人的共同点都是会选择看起来无害的客人。
也就是说,凶手的外表肯定是无害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三个警觉心很强的女人相信他,跟他离开发廊和足浴店。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个忧郁害羞的少年更有说服力呢?
因此,刑侦队最终的分析结果认为,凶手应该是二十岁上下,甚至极有可能未成年,曾经受过甚至现在依然在遭受来自“小姐”的伤害。但是某种原因导致他不能杀死真正伤害他的那个人,因此才会选择替代品。三名死者的身高相似发型发色相同,这不可能是巧合。
但只有这些线索是不够的,还不足以让警察锁定凶手。
钟勋跟队里的警察们快要把腿跑断了,黄天不负有心人,第四名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钟勋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滔天怒火。这个女人被捅烂了,躯干上的血肉还没有骨头多。不仅如此,这一次死者的脸也被划了个稀巴烂。
他气得一脚踹上一块大铁皮。
铁皮应声而倒,谁知道背后躲着个流浪汉,被吓了一跳立刻举起手来:“救、救命!”
钟勋收了长腿,“……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
经过盘问,得知流浪汉刚跟人抢地盘打输了,恰好走到这个垃圾场,看到外头堆着许多铁皮,干脆钻进来睡了一觉。他举手表示自己什坏事都没干,还叫钟勋不要冤枉好人。
钟勋冷淡地看了一眼因为被他踢了一脚摔倒在地从而掉出N个钱包的流浪汉,“不抓你也行,说说你昨天晚上看到什么没有?”
“啊?”流浪汉挠挠头,“没有啊……”话虽然这么说,眼珠子却贼兮兮地朝钟勋的口袋瞅,钟勋给了他一张大钞后,他才嘻嘻笑起来,“我昨晚就在这睡觉的,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不过不知道几点钟被手机铃声给吵醒了,接电话的是个男的,估计是个学生,打电话给他的估计是家长吧,我就听见他说什么刚下晚自习马上就回家,还说什么那不是我妈,我妈早死了……之类的话。其他的就没有了,警察同志,要不……您再……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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