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三碗汤九(第2页)

钟朗皱了下眉,撒手离她远了几步,清欢朝他看,他才说:“刚才我抽烟了。”

他是有烟瘾的,尤其是前辈子没了她,只有烟酒能让他的日子好过一点,这么多年的习惯哪里是轻易就能断绝的,能忍住在家里一根不抽已经是钟朗的极限。

“不要抽了吧?”清欢试探着说,“对你身体不好,对我也不好。”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我不爱闻烟味儿。”

“我知道。”他跟她并肩往前走,月光洒在地上,将夜晚照耀的如同白昼,一阵阵凉风吹过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们之间悄悄地发生改变,“以后都不抽了。”

“真的吗?”她又问。

“嗯。”

清欢低下头,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先是变长——又变短,然后再也瞧不见,感觉月光侵蚀自己露在外头的皮肤,有一丝丝清凉,也有一丝丝迷醉,这样的夜晚太容易让人变得软弱。“我饿了。”

她晚上没怎么吃,主要是盒饭太油腻,她的肠胃有点受不了。

“给你准备了蛋糕。”

到了车里,钟朗拿出一个包装的很漂亮的小盒子,里面是一块精巧甜蜜的草莓蛋糕,小小的一块,刚好可以垫肚子又不至于吃不下别的。清欢一口一口吃着,竟然也有了一种我们俩也能这样和平相处的感觉。

她吸了吸鼻子,吃了一大半,剩下的没吃完钟朗也没有嫌弃地全部吞掉,然后离她有点远,今天也没动手动脚的,可能是顾忌她刚才说的闻着烟味不好受的话。

回到家他去煮面,清欢坐在椅子上摩挲着自己昨天受伤的手指,隐约间察觉到了有些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在朝一个方向飞奔而去,拉不回来。

吃完面洗澡睡觉,累了一天她什么话都不想说,什么事都不想做。就在她马上就要睡着,神智已经模糊的时候,却听到钟朗低沉的声音:“累不累?”

“累……”

“虽然累,但是很喜欢,是么?”

“嗯……”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她喜欢这份工作,热爱这份工作,并以此为荣,将它视为自己的荣耀与梦想。

钟朗轻轻笑了一下,又说了句什么,清欢没听太清楚,毕竟她很困,大概……是“喜欢就好”这样的话吧。

应该……是吧。

电影的拍摄并不轻松,虽然没什么动作戏,也不怎么危险,但导演的高标准高要求让所有人除了清欢以外都苦不堪言。从一开始认为这个空降女主角会毁了这部电影,到所有人都被导演搞得崩溃只有她一个能完美完成导演的要求,清欢再也不是众人眼中的花瓶了。就算是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地点,不一样的人,她的实力与刻苦也都有目共睹。

这样的人如果不成功的话,那么还有谁能成功呢?

电影拍摄完毕那天清欢感觉到肩膀上的担子被卸下,趁着杀青宴,她凑到导演耳边问了一句,酒酣耳热的导演没多想就告诉了她这部电影钟朗投资了多少钱,那个数字把清欢吓得手里的筷子都没拿稳,她眼角一抽,生平头一次认识到钟朗这人还真是不把钱当回事。

真的这么重要吗?这一世的她,这一世她的梦想?

钟朗接她回家路上就发觉她不对劲,眼神怪怪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

清欢听他问,扭头看他,有点纠结地问一句:“你觉得这部电影能卖得好吗?”

钟朗今天自己开车,听她问还以为她是担心票房,“当然。”就算卖得不好,他也能买好。

谁叫他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多。

清欢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又问:“那……你拿到的分成,能赚得回来吗?”看他好像没明白就补充了一句:“就是你给导演出的价格。”

钟朗眼神带笑:“担心我没钱?”

“不是。”她否认的太快,反倒显得心虚。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之最强赘婿

都市之最强赘婿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膜拜!...

蚀骨暖婚:霸道总裁娇宠妻

蚀骨暖婚:霸道总裁娇宠妻

穷是一种病,我得了十年的重病,直到那天我爸出现,让我百病不侵!...

独宠朝夕:老婆要抱抱

独宠朝夕:老婆要抱抱

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展开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已悄然发生改变。单纯的妈妈,腹黑的萌娃,当她们遇上他,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旅程就此开始。...

透视神医在校园

透视神医在校园

他武艺高强,使彪悍的警花为之倾倒。他医术绝代,让妩媚多情的女院长投怀送抱。他书画无双,令娇俏柔弱的校花朝思暮想。他仙法绝伦,被妩媚多情的女明星狂热倒追。当他的双眼开启透视功能之后,他总是会对身边的美女作出友好的提醒和我说话前,请先穿好衣服。他是林成飞,一个获得仙人传承的普通学生...

顾月白陆浅恒

顾月白陆浅恒

相识十年,她爱他如命本以为相知相许天生一对,却没想到在订婚宴上被他当众悔婚霸占财产家破人亡。五年后,他运筹帷幄以她的油画拍卖逼她出来步步为营,却被冒出来的缩小版萌包子震了心神!警察叔叔,这里有个怪...

我要名垂千古

我要名垂千古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