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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天都要为一点点的小事情大发雷霆。
“哼,就算爸爸接纳了叶绵绵,那又怎么样?我仍旧是他最大的孩子,我是夏家的大小姐,对了,我让你打电话给江成哲的,你打了没有?”
姚妈沉默一会才道,“大小姐之前不是跟他吵过架吗?还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说这辈子嫁给狗也不会嫁给他的那个江成哲?”
夏知薇微微拧眉,“你话这么多,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跟大小姐确认一下,怕弄错了。毕竟大小姐曾经那么厌恶他,现在又怎么会见他。”
“你话那么多做什么?我想要见谁那是我的自由,难道还要听你的不成?”
“对不起,我错了,大小姐,我现在就去打电话!”
姚妈匆匆地走了出去。
夏知薇扶着轮椅,一点点地移到了卧室,拉开衣柜里。
里面仍旧着挂满了各种漂亮的长裙,包包,披肩,丝巾,还有长袜,高跟鞋。
她对高跟鞋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执著,所以,她拥有一整个鞋柜的高跟鞋。
在残废之后,她都不敢再去看这些高跟鞋。
眼前这些长裙,倒成了她最大的诱惑……
虽然站不起来,但她仍旧可以穿上它们,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她挑了一件红色的晚礼服,用钩衣架将它取了下来。
灯光下,长裙真丝的质地泛着奢侈的光芒,她不禁伸手轻轻地抚摸着。
曾经,她穿上这条长裙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那些显赫世家的公子哥们,都像狂蜂浪蝶似的朝着她涌过来。
她赶都不赶不走。
而江成哲不过是她众多追求者之一,他出身比较卑微,不过做事能力非常强,这些年在父亲的公司里表现很出色,被父亲器重一路提拔成了高管。
在她失去双腿之后,那些豪门公子再无人对她问津,甚至家庭条件比夏家要差一个阶的都不愿意娶她。
男人都很现实,特别是有钱的男人。
所以,相对来说,不怎么有钱的江成哲倒成了她最后的备胎了。
当初,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对他不屑一顾,甚至讽刺他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而现在,他成了她唯一的选择了。
姚妈终是推门进来了,脸上带着几分激动道:“大小姐,电话打了。”
“他什么时候来?”夏知薇有些小激动!
“他说……现在很忙,如果夏小姐确定要见他的话,最好亲自给他打电话。”
“什么?现在连他也给我摆架子是不是?好,你打电话给他,让他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我这里,否则的话,让他收拾东西滚蛋,我不会让他在我们夏家的公司里呆久的。”
夏知薇气得脸都涨红了。
“好的!”姚妈擦了擦汗,赶紧退了出去,生怕走晚一点会被夏知薇的怒火给喷到了。
半个小时之后。
江成哲仍旧是来了。
夏知薇已经换上了那条红色的长裙,化上了精致的妆容,被姚妈推着轮椅缓缓地走出来。
在那一群追求者之中,江成哲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也算是个青年才俊,人长得不错,一身西装革领的,看着也挺有派头的,只可惜仔细看了,皮鞋,西装,这一身行头也超不到五万块!
夏知薇大致地估摸了一下,瞬间她的心里又觉得平衡了许多,毕竟一个穷男人,能获得一个豪门千金的青睐已经是很不错了,他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捡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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