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关如何前去阿兹卡班的话题到此为止,邓布利多知道自己没办法阻止阿莫斯塔,只是一个劲强调,如果一旦人们知道魔法部失去了对阿兹卡班的绝对掌控,那么,对英国魔法界的居民来说,到底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关于摄魂怪这种邪恶生物--”
阿莫斯塔大概会做那些事情,邓布利多心里门清,所以,他直接说道,
“自发现它的十几个世纪以来,其实巫师们一直没有停止对它们的研究,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里也曾试图揭开过它们的秘密,当然了,只是资料上的研究,就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它无法被杀死,唯一能对它们产生克制的就是守护神咒--”
“即使是你也没法办消灭它们?”
阿莫斯塔眯起了眼睛,“我是指,全力以赴的情况下?”
注意到阿莫斯塔手中的杯子已经不再热气袅袅,邓布利多动了动手指,又替他把茶杯蓄满,听见这个问题,邓布利多无奈地笑了笑,却并没有说话。
邓布利多的沉默已经说明了问题的答案。
但是,这的确是一件足够奇怪的事情,不是吗?
阿莫斯塔吹散杯口的茶叶,若有所思的抿着茶水。
有生就有死,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亦是宇宙的规律,哪怕以魔法的神奇,亦无法逃脱这铁一般的规律。
如果说,有一种生物拥有无比悠久的生命,而且没有任何手段能够杀死它们,那古往今来,那么多黑巫师、野心家试图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阻止自己的死亡,甚至不惜分裂灵魂,制造魂器岂不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他们为什么不冲进阿兹卡班好好研究下怎么把自己变成摄魂怪?
除非,摄魂怪压根就不是一种生命。
“摄魂怪拥有灵魂吗?”
思忖片刻,阿莫斯塔眨了眨淡紫色的眼睛问道。
“你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普通巫师谈之色变的摄魂怪,对于邓布利多和阿莫斯塔来说,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除了杀不死之外,这些东西没办法给他们带来威胁。
湛蓝地目光透着欣赏,邓布利多微笑着说道,
“和你一样,阿莫斯塔,我对摄魂怪的研究主要的方式是查阅文献,而许多年前,我曾经的一位挚友似乎做过真实的研究,再给我的信件中,他提到了一种有趣的观点。”
被邓布利多誉为挚友的人,居然会去亲身研究摄魂怪这一和黑魔法息息相关的生物,阿莫斯塔挑了挑眉头,随即,想到了阿不思·邓布利多这位当代最伟大巫师本人年轻时的一些无从考证的传言。
“他认为摄魂怪的灵魂就是它的身体,这是一种‘灵肉’合一的生物,摄魂怪把‘恶念’当作身体,并且个体与个体之间存在神秘的联系也许它们的生命力是相连的。”
“所以说,摄魂怪不是无法被杀死,而是无法被单个杀死格林德沃先生的确天纵奇才。”
在邓布利多的苦笑中,阿莫斯塔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还有呢,格林德沃先生还有没有提到其他一些比如说,这种生物被制造出的缘由或者制造的方法?”
“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
邓布利多苍老的面颊抖出了一丝一闪即逝的苦涩,
“我们彻底断了私下里的联系”
被迫当了八年废物的我,却有一个貌美如花的老婆,现在丈母娘打算把我老婆推给富二代!...
我抽烟,喝酒,吸薄荷,杀人,泡妞,爱做饭,但我知道我是一只好猫。我,大橘王,打钱!新书魔尊练习生已发布。...
兵王退役,回归都市,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美女总裁的保镖,又与美女大小姐纠缠不清,还有一个都市白领丽人,芳心暗许!面对纷至沓来的各色美女,沈飞又该何去何从?...
她本是现代精英,过着人人羡慕的生活,奈何一场车祸,命运彻底改变。诶?怎么眼前是猪圈?怎么这个猪看起来这么可爱?怎么她睡在猪的旁边?还有这个恶奴怎么敢如此嚣张的待她?妖冶美男呵,这不正和你相匹配么?神仙哥哥唉,怎么遇到你次次都受伤?占卜大仙咳咳,这星星和你的眼睛好像。纯洁圣子你的皮肤虽黑,可心却是纯净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啊?!看霓裳美人如何扭乾坤,搅江湖,战沙场,种仙田,赢得多方侧目!白莲花?撕!恶奴?杀!绿茶?打!蓦然回首,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美男?!她该如何选择?...
被美女总裁‘娶’了的孤儿何金银,一直被人看不起。直到有一天,一个老头子找上他,说他是隐国继承人…...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