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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送走魏疆他们之后,叶茂就开始动笔了,故事的大纲就是几个特种兵转业之后,为了理想去非洲参加了雇佣军。
后来因为排挤产生内讧,洪斌成为了这支队伍的首领,然后他召集以前退役的战友,成立了一支全部都是华夏人的队伍。
这支队伍纪律性强,作战英勇。很快就成为整个非洲赫赫有名的雇佣兵队伍,人称“战狼”。
他们在接任务赚钱的同时,经常无偿的保护华夏侨民,被称为华夏人的保护神。
后期他们因为一些原因,他们转战亚洲,干出了很多可歌可泣的事情。
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自然也会有爱情,只不过这个爱情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去的地方太多,自然都会有一段段或者凄婉,或者美好的故事。
之所以要写雇佣兵,一是因为葛朗台那几个人,再者二傻也想上,这个叶茂怎么可能不成全?
加上金家姐妹似乎也心动了,干脆一起来吧。
至于猪脚,叶茂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人,主要是这猪脚要跟金家姐妹配戏,他心里并不是那么情愿。
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猪,被别人拱了咋办?毕竟这个圈子里的人感情丰富,演一个电影换一个老婆的大有人在。
叶茂倒不是真担心金家姐妹会变心,但是有些家伙拍激情戏的时候,假戏真做也是有的。
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结果,最后决定打电话问一下她们的意见,毕竟对手戏,总得顺眼才行。
没想到电话一打通,都没等话说完,那边金瓶已经喊了起来:
“选什么明星啊?我们就要你,你不演我们也不演了,我们不会在任何场合给别人当女人。”
这话让叶茂心里这叫一个舒服,这才叫自己的女人呢,当初欧阳雪她们演西游记的时候都没能做到。
倒不是说欧阳雪她们不坚贞,而是感情相比而言,自然不如这两个丫头深。
很多事就怕比较,如果再让叶茂抛弃她们,打死叶茂也干不不出来了。
既然她们这么说,叶茂索性把自己带入男猪脚,要知道,任何人写东西,都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的个性带入进去。
如今他把男主当做自己来写,那更是下笔如有神了,这不知不觉间,他从晚上一直写到了第二天中午,当停下笔的时候,才觉得自己饥肠辘辘。
刘凌和欧阳雪早已经了解了他的习惯,当他沉浸式写东西的时候,没人敢打扰他。
欧阳雪早上就去上学了,而刘凌因为是研究生,课程弹性大一些,则一直守着他。
叶茂伸了个懒腰,整个人似乎被抽空一般,急需能量补充。
看到他站了起来,刘凌赶紧把饭菜端了上来,这是刚出锅的牛肉包子,热腾腾的,还有一大碗炒肝。
叶茂饿死鬼投胎一般,风卷残云的把所有食物都一扫而空。
刘凌早就知道了他这个习惯,每次一进入状态就什么都忘了,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其实每次这样,刘凌和欧阳雪都非常心疼,但又没有办法。这就跟入定一样,一旦被打断,思路就没有了。
所以,每次叶茂这样,她们总会留下一个陪着他,时刻准备着他想吃想喝的时候,马上能给他递到嘴边。
看着他吃完,又把一杯水递给他。叶茂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抹抹嘴,长疏了一口气。
“写完了?”
刘凌站在他身后轻轻给他按着肩膀和颈椎,叶茂身子往后一仰,把头靠在她身上,一脸惬意的点点头。
刘凌不由得露出得意的笑容:“我的小男人就是厉害。”
叶茂不乐意了:“哪里小了?”
刘凌用手拍了他一下,娇嗔:“越来越坏了。”
叶茂“哈哈”大笑:“我可没坏保质期还长着呢。”
“会让你那两个兄弟演角色吗?”
叶茂点头:“这个片子都可以参加,不会怕人多。”
刘凌好奇:“多男主的片子不是没有,但是你这话也太大了吧?你究竟写的啥?”
叶茂“嘿嘿”一笑,把稿子递给了她,刘凌的文学造诣很高,经常会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所以,叶茂写完稿子,都会第一时间给刘凌。
一是可以给提意见,第二就是改改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他这个人马虎,经常为这些小事闹笑话。
刘凌翻开第一页,就愣住了,只见标题是:
我姓武,大家都叫我小武。我曾在地底深处见过那些超越人类想象的机动战甲,我也曾在太空的陨石带,看见有人一拳打爆星辰,兄弟你听好了,下面是我的一些打架心得跟龙族打的时候别听它说什么,只管打到死为止揍妖精麻烦一点,最好别让它看见你,要打黑枪搞兽人就是一个字,裸绞!魔鬼要找麻烦,你就死命掰它的角,它一定跪好了,我现在要去酒吧打架,更多简介内容等我回来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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