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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率先登城(第1页)

“大唐万岁!”

唐军的战号冲天而起,震动九霄,大地都在颤抖。

李昌国骑在战马上,朝连云堡疾驰,听着吼动河山的战号,禁不住热血澎湃,战意高炽,恨不得立时把连云堡打下来。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强盛的王朝,有人称之为“梦幻王朝”,一点也不过份。在另一时空时,李昌读史,对唐朝充满着敬意,很是向往。来到唐朝之后,方才发现,唐朝之强盛远过史书所载,一事一物,无不是透露出大唐的万千气象。

如今,李昌国有幸参与连云堡之战,倍觉荣幸。

马革裹尸,正男儿事!

自从渡过特勒满川后,唐军一路疾赶,毫不费力就赶到了连云堡。

坦率的说,从特勒满川到连云堡的道路并不好走,多山道,崎岖不平,不适于通行,然而,对于唐军来说,那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个个如同哪咤踩着风火轮在飞。

特勒满川是阻挡唐军前进的最后一道天险,特勒满川给唐军征服了,还有什么能阻挡唐军前进的脚步呢?

区区山道,算得了什么!

“这就是连云堡?”李昌国把连云堡一通打量,很是讶然,一脸的难以置信。

连云堡是吐蕃在西域的重镇,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按理说应该修得很是坚固,当打造成金池汤城。然而,依李昌国所见,城墙低矮,高不过三丈。

低矮还不是其主要缺陷,更让李昌国难以置信的是,他目光所及之处,竟然有一个缺口,虽然不大,却能容人突入。

如此重要的城池,有如此之多的缺陷,要不是李昌国亲眼见到,打死他也不信这是真的。

“是呀!”

李嗣业听出了李昌国话里的轻蔑之意,笑着道:“兄弟呀,你也不想想,吐蕃那么穷,连裤头都快没得穿了,哪有钱建造坚固的城池!”

与唐朝比起来,吐蕃非常非常穷,跟叫化子没差别,李嗣业言来极是自豪,高昂着头颅,胸膛挺得老高。

“娘嘞!”李昌国抚着脸颊,暗自嘀咕道:“我怎么看怎么象现代社会的贫民窟、窝棚!”

李昌国这比喻还真是形象,乍一看,吐蕃在西域的战略支撑点跟贫民窟没差别。

“兄弟,你是如何得知特勒满川可以渡过的?”李嗣业偏着头,打量着李昌国,恨不得从李昌国嘴里抠出答案。

李昌国说能渡河就能渡河,如有神助,上自高仙芝,下至普通兵士,个个好奇,偏偏李昌国卖起了关子,不予解释。他们好奇之下,议论多端,各种猜测都有,就是没有一个靠谱。

李嗣业都不知道问过李昌国多少回了,李昌国与他开玩笑,说你自个猜去。

“我们比比,谁先登上城头!若是你先登上城头,我就告诉你!”李昌国掂掂手中长枪,眼中射出炽烈的光芒。

“好!就这么说定了!我一定要比你先登上城头!”李嗣业欣然同意,提着陌刀就冲了上去。

“杀!”

李嗣业一声雷吼,宛若千个万个炸雷轰鸣于耳际似的,惊天动地,地皮都在颤抖。

手中的陌刀重逾五十斤,在他手里跟四两棉花没差别,上下翻飞,好似风火轮。凡挡在他前面的活物,不论是人还是马,俱化为碎片,碎肉飞溅,鲜血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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