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公子听罢几乎要跪拜在地,沈羲遥摆摆手:“你们还是趁早去吧。”
刘公子深深一揖,便拉了张氏出去了。
我看着顿时空下来的屋子,又将目光留恋地看了看最上面一个淡青色的包裹,那里确实如张氏所说,是我与羲赫细心搜罗来的爱物,虽然不是个个价值连城,但是却充满了甜美的回忆。
只是,我不能让沈羲遥看出我的心思,忙收回目光,只见他已走到门边,回头,俊朗的面容逆在晨光中,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走吧。”他并没有伸出手来,声音也冷淡下来。
我咬咬牙,这一天,终于来了!
沈羲遥来时骑的那匹马一直拴院子后一棵榆树下,此时见到主人,马儿欢喜地打了个喷响,原地踢踏了几步。
沈羲遥抚着它乌黑油亮的皮毛,似乎犹豫着什么。终于,我看到他的脸色从挣扎变得犹豫,再变得坚定,最后是若冰霜般,便知,他已想好了我的归处。
“走吧。”他翻身上马,递了手给我。
我迟疑了下,终于还是将手交到他的手上,只觉得那手掌坚实,可手心却是冰凉。
“驾!”他夹一夹马肚,我便只能听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头不由就埋进他怀中,听着他的心跳,自己却紧张起来。
前面等待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神驹果然不凡,经过一日滴水不沾的狂奔,夕阳西斜的时候,京城已经出现在视线中了。
此时万家灯火初上,只觉得视线的尽头是一片星海,点点橙红的光透出令人安心的暖意。我不由在想,如果此时我是奔波了一载回家的旅人,看到这样的景象,一定会感慨万千,只想归家与亲人团聚。而即使是最简单的茅屋,只要有一盏为我亮起的灯光,也会照亮我未来的人生。
可是,我并不是倦鸟,等待我的,也不会是一盏温暖的灯光。
沈羲遥停住马,眸色晦暗不明。那灯火倒映在他眼中,都变得幽暗起来。我看了看他,轻声道:“皇上,今夜,恐是赶不回去了。”
此时已是城门下匙的时刻,而我相信,沈羲遥不会亮出他的身份。
沈羲遥环顾四周,不假思索道:“此处离青龙寺很近,便在那里借宿一宿吧。”
青龙寺!我一怔,遥远的记忆慢慢浮现在脑海中。
那还是未入宫时,大约是入宫前一年,因青龙寺是观樱最佳的去处,那年的“樱临”,我便与皓月去青龙寺小住。也是在那个夜晚,我遇到了他。
那应该是我第一次遇到羲赫吧。虽然只有一个模糊的身影,虽然,在之后的相遇中,我始终没有看清他的模样。但是此时我几乎可以肯定,那个在竹林后的人,那个留了玉佩给我的人,那个救了我性命的人,就是羲赫。
我之所以确认是羲赫,是因为,在除夕那次皇家赐宴,在御花园中,我听到了箫声,与在竹林之后听到的无二。然后我看到了他的背影,也听到了他的声音。那身装束,后来在入宫之中回想,确实是羲赫无异。找他的那个女子,便是长公主,而非我当时认为的他的妻子。
虽然,我从未在他面前提过这样一段过往。以前,是不能,因为身份的鸿沟。后来,是不必,我们已经相亲相爱,那些过去,不提也罢。更何况,我始终认为,那些过去对于他来讲,都是不值得记住的小事,甚至他也不知那个人是我。
而对于我,却是闺中的我的一段绮梦,也是,只属于我的,关于我与他的美好回忆。
想到此,我的唇边一定泛起了蜜样的笑容。因为沈羲遥的目光在落在我面上的时候,立刻变得难看起来。
我忙收回显在脸上的情绪,垂下头,心中感激沈羲遥会做如此安排,起码,在入宫前,我能再次踏上故地,缅怀那段时光。
青龙寺并没有任何变化,樱树依旧繁盛,只是过了花期。
一朝穿越,她成了玉石商人的痴傻女儿,父亲无辜被杀,她只能寄人篱下,虽然身世凄苦,却难掩耀目的绘画天赋,原本只想安安稳稳地虚度余生,怎知半路遇到了他,格格不入的尘世邂逅,命运将她演变成一个遗世独立的旷代逸才,究竟是女扮男装的画师,还是傲立绝世的美人,也许只能从画卷中一探究竟...
建安元年,初春后世起点某位狗作者,意外来到汉末三国,附身张绣身上。看着刚死不久的张济,以及旁边低声啜泣的美妇邹氏,其瞬间燃起了斗志本书又名原来我就是曹贼注不喜勿入,不喜勿喷。书友群893942847VIP全订群683829176新群,老群1500被封了,需验粉丝值,先加上面那个书友群发...
一朝睁眼,洛裳成了山里汉萧镇的傻白甜小媳妇儿。傻是真傻,甜也是真甜。人人都想赶走她,然后继承她那又帅又有本事的夫君。当人媳妇儿真没劲!洛裳一边小声的嘀咕着,一边哼哧哼哧的收拾小包袱准备跑路。当人媳妇儿没劲,当我媳妇有没有意思???高大的男人从旁边闪了出来...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片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无度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
医圣传人回归都市!他武功卓绝,崇尚暴力,拳头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他医术超群,针灸无双,小小银针足以起死回生。他算命卜卦,无所不能,成为无数绝色美女的梦中...
黄尚又失恋了,从15岁开始的初恋,到24岁亲眼看到女朋友上了老总的车,每年一次,已经连续失恋十次了,而且每次都是被甩的那个。也许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一款电...